给汽车买保险的意义何在
为什么要给汽车买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伴随着汽车工业而发展起来的。1770年,法国人居诺制造出世界上第一辆时速为3. 5公里以蒸汽机驱动的三轮车。1803年,用蒸汽机作为动力的公共汽车出现在欧洲城市公路上。1 886年,德国人戴姆勒与本茨分别制造出四轮与三轮汽油汽车并获得专利登记,因此,人们把1886年称为“汽车诞生年”。1908年,美国人生产的福特T型汽车开始在市场上出售,由此揭开了汽车大生产的序幕。
二次大战之后,欧、美各国以汽车大众化为目标,开始了规模化的生产,汽车进人
了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汽车在给人类带来交通快捷和方便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交通事故、污染及石油危机。特别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汽车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成为社会的迫切需要,机动车辆保险应运而生,并很快发展成为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主要保险险种,其保费份额占到保险费总收人的1/3以上。
世界机动车辆保险在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完善后,许多国家的机动车辆保险已由自愿
保险发展到强制保险。这种改进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车辆驾驶员在遇到各种交通事故后能够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补偿,以尽快受损的车辆得到修复,另一方面也是确保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第三者,不会受到驾驶人员经济状况的影响,能够及时地从保险公司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 另外,根据我国的公安交通部门的要求,国内大多数城市都推行了强制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地方法规。这一法规出台的背景,就是因为一些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自己的经济支付能力比较差,面对受到伤害的第三者无力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救治费用,造成了第三者受到的损害继续加深。所以,拥有机动车的每一个单位或个人,都应该自觉地、及时地为机动车购买合适的保险,以确保机动车拥有者和第三者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