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责任险 保险责任

 所属分类:  2013-7-13 17:01:47    加入收藏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 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二) 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三) 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第三条 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运单、起运地货物价格证明等相关单据。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起运地价格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有些时候是不是觉得车险很霸王条款呢?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下面通过事例来介绍车险中得“六个不赔”:

  不赔之一: 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

  李小姐家住三环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小区楼与楼之间划出了一些车位,算是一个地面停车场。每个月李小姐要交给物业300多元停车费。去年6月,李小姐的车在小区停放时丢失。李小姐因为上了车险全险,因此她以盗抢险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凡是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保险公司不赔!

  原因: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应对方法: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据悉,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不赔之二:无牌照车出险

  有报载,一位周姓女士刚买了一辆新车,还没有上牌。因为小区没有专门的停车场她把车停在自家楼下,当天晚上她的车不幸被偷走了,她去保险公司索赔却被拒绝,理由是:车还没上牌,她所投保险还没生效。

  原因: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应对方法: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如果自己家的楼下不安全,就考虑先暂时放到一些安全性比较好的收费停车场。这样虽然停车费花得多了一些,但总比丢了新车划算得多。特别提示:要是您实在不放心,那就眼巴眼看着爱车吧!直到办理好各项手续。

2013年5月9日

平安车险属于B类险种,后视镜、大灯等都是需要单独上险的
     前几天,华先生称自己去年刚买了一辆奔驰车,按照4S店的提示去平安保险办了“全险”,总共花费1.7万元。两个月前,因为倒车时不小心,“嘭”的一声,车子一头撞到了路边的树干上。 先生下车一看傻眼了,倒车镜外壳四分五裂,玻璃也碎了一地,还好其他部位都完好无损。他赶忙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可是定损员看后却说,倒车镜单独损毁属于免责条款,不能赔偿。 余先生一听就懵了:买了保险还得自己掏钱修?当时买的是“全险”,可最容易坏的倒车镜却不赔,这是什么规定,太不合理了吧?为什么没人提过什么免责条款?问号...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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