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的特点
机动车辆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它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国外称为汽车保险。它能够切实保障机动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者在机动车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本身损失及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坏或损失时,得到经济补偿,最大限度地减少所造成的拟失,能够促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及时解决,促进社会的稳定。另外,还包括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和机动车辆售车信用保险。这些是我国近几年新开设的险种,属于信用、保证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承保的标的包括汽车、电车、蓄电池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以及特种车。其中,双燃料汽车(又称清沽燃料车辆)归属汽车范畴,例如,清沽嫩料公共汽车;大型联合收割机属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包括两轮或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残疾人三轮、四轮摩托车;只有企业白行编号、仅在特定区域内使用的其他车辆,视其使用性质和车辆用途确定其是属于汽车还是专用tL械车、特种车范畴。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不定位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扣当事人双方事先不确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而只确定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限额的保险合同。
机动车辆保险的特点
1.广泛性
这里广泛性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只体体现是:汽车日益成为人们共迫采用的交通工具,企和个人更加广泛地拥有汽车,尤其是私人拥有汽车的数量不断增加,使汽车逐步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使得汽车与梅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另一含义是指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员大,普及率高。山于汽车出险概率较高,汽车的所有者需要寻求以保险
方式转嫁风险。各国政府在不断改善交通设施,严格制定交通规章的同时,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对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都实施强制保险;保险人为适应投保人转嫁风险的不同需要,为了对被保险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在开展车辆权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附加险,使汽车保险成为财产保险中业务量大,普及率较高的一个险种。
2.差异性
首先,差异性来源于汽车的普及。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类型的家庭,不同的个人,不同的风险倾向使得机动车辆保险具有差异性。这就要求保险业不断创新,推出个性化的产品,满足用户需要。其次,汽车本身存在较大差异。其具体表现是:第一,汽车市场逐步发展到以家庭用车为主,同类车辆的车型品种繁多,性能各异。第二,生产厂家众多,汽车生产形式多样,从整车进口到进口零部件组装,从合资建厂生产到独资生产。第三,汽车的价格也根据车型、产地、品牌、功能的不同差异较大,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甚至儿百万元不等。
3.保险标的可流动性
一是由于机动车辆可流动性,导致其风险概率增大,增加了经营的不确定性;二是由于机动车辆具有流动性,核保时加大了“验标承保”的难度,三是由于机动车辆可流动性、风险的不确定性,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给检验和理赔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4.出险频率高
机动车辆保险相对其他财产保险而言具有出险率高的特点。机动车辆是陆地上的主要交通工具。由于经常处于运动状态,它总是载着人或货物不断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很容易发生碰撞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由于机动车辆数量的迅速增加,而一些国家的交通设施及管理水平跟不上机动车辆的发展速度,再加上驾驶员的疏忽、过失等人为原因,使交通事故发生频繁,机动车辆出险概率较高。根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大约为50万,相当于每200个人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影响机动车辆风险通常有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机动车辆本身的因素;二是外部环境因素。这主要体现在机动车辆的使用环境上,即行驶和停放环境,尤其是机动车辆行驶的道路环境状况对机动车辆的风险影响最大;三是使用因素。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是机动车辆车况风险;第二是机动车辆用途风险;第三是车辆驾驶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