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抢险的责任免除内容
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核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保额如何确定
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盗抢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车是二手车,请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
关于保险赔偿
(1)赔偿项目: 如果您的车被盗抢超过三个月未找回,保险金额在保险金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车被盗抢后,在三个月内找回了,但是在此期间车辆损坏或零部件丢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修复费用。
(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 。
常见除外责任
(1)保险车辆被盗抢,缺少哪些证明会增加免赔率?盗抢险中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增加0.5%的绝对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的绝对免赔。所以您尽量不要将这些物品单独放在车里。
(2)我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或发生火灾,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3)车辆被盗抢期间,车辆被犯罪分子利用致使第三者发生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无论任何人驾驶该车导致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为责任免除。
(4)我车的部分零件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因为盗抢险指的是全车被盗或被抢,所以对于部分零件(如车轮、天线等)和新增设备(如音响等)单独被盗,保险公司不赔。
(5)我的车被债主偷走了,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不负责赔偿。因为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
(6)我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 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人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保险人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被保险人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责任免除内容
1、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
(二)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的灭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
(四)驾驶人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五)保险车辆被诈骗、扣押、罚没、查封或政府征用;
(六)因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
(七)承租人或经承租人许可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
2、 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
(四)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3、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全车遭盗窃、抢劫、抢夺,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损坏;
(二)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
(三)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人身伤亡或本车以外的财产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4、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盗抢险是非常实用的一个险种,购买了新车的车主一般都倾向于为车子投保一份盗抢险,将丢失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不过,盗抢险的理赔限制相对也较多,故车主对盗抢车辆查询理赔时需弄清楚盗抢险的免责范围。
广州车主郑先生的车子被窃贼撬锁,虽然窃贼最后没有得手,但锁芯已经被损坏,车门也无法正常使用。郑先生想到已经投保了盗抢险,便马上给保险公司报案,询问盗抢车辆查询理赔的注意事项。出乎郑先生意料的是,当定损员到场仔细勘查后,他被告知锁芯及车门的损失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郑先生很困惑,明明买了盗抢险,为什么得不到赔偿?保险公司是在推诿责任吗?
有类似经历的车主在对盗抢车辆查询理赔时,也常常有着像郑先生这样的疑问。不过,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盗抢险的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只有当全车发生盗抢和抢劫成立后,才能赔偿盗抢损失。如果车辆没有被盗走,只是车门等部件遭到了窃贼的破坏、附属设备(如轮胎)及车内物品被盗窃,按盗抢险的条款,这都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之所以把单个零件的丢失列为盗抢险的除外责任,也是为了规避道德风险。当车上某个部件损坏后,如果车主谎称被盗报案,由于盗抢的主体未丢失,保险公司无法看到已丢失零件的损坏情况,不能控制该部分的道德风险。所以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并非推诿责任,车主在对盗抢车辆查询理赔的过程中若得到保险公司的拒赔答复,无需过于困惑,把盗抢险的免责范围弄明白即可。
另外,即使购买了盗抢险,也不是车丢即赔的。发生以下行为,保险公司均不理赔: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驾驶人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保险车辆被诈骗、扣押、罚没、查封或政府征用;因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承租人或经承租人许可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故并非购买了盗抢险就万事大吉,车主进行盗抢车辆查询理赔时需留意。而化解疑惑的最好办法就是,在购买盗抢险时,先将责任范围及免责范围一一看清楚,以备周全。
2013年2月19日
“高保低赔”是否是霸王条款?是否有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