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老保单按新规赔

 所属分类:  2013-7-18 12:30:44    加入收藏
今日起,新版交强险和2008年机动车商业三责险新费率正式启用,两个险种的老保单出险时一律按照新规定进行理赔。

  私车三年不出事 只交665元

  新的交强险最大变化体现在保费费率明显下调,保额大幅上升。新交强险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旧交强险分别为5万元、8000元和2000元。同时,16个车型的费率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降费。

  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将由原先的1050元/年调为950元/年。如果私家车主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交强险只需要支出665元。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5万元保额新商业三责险的保费调整为607元,比原先的671元下调了9.5%。

  保监局:确保新交强险顺利执行

  一周前,四川保监局就新版交强险发出通知,强调交强险新费率的实施不影响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的执行,原有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继续有效。也就是说,车主如果在上一年平安无事,在2月1日起按照新费率续保交强险时,仍可享受下浮10%的优惠。

  四川保监局还在通知中要求,各财险公司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强险新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如期顺利执行。通知中还特别强调,“各公司应继续严格按照已经下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对续保车辆进行费率浮动,严禁任何不按规定随意浮动或者损害投保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老保单按新规赔

  业内有关人士称,对未到期的交强险“老保单”,各保险公司要按照新规定进行理赔。也就是说,截至今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按新的责任限额进行理赔。自2月1日起,机动车保险事故的责任赔偿限额扩大了。根据保监会规定,对截至今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旧保单,在该时间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今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因此自下月起,旧交强险保单持有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将自动“切换”为新的12.2万元责任限额。各财产保险公司在新商业三责险费率实施后,对未到期的商业三责险保单,自2008年2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进行衔接。

2013年6月9日

车险理赔必须注意的四个事项
    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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