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强险如何实施?
本报讯(记者陈春艳)
上海地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昨天浮出水面。上海保监局透露,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全国统一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同时,上海地区将继续使用目前的费率浮动制度,即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本月19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向外公布全国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并宣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按照规定,全国交强险实行的6万元总责任限额,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上海地区从去年4月起,已开始实施地方性交强险,其总责任保额为4万元,7月1日起,上海地区交强险的总责任保额也将提高到6万元。
但并不是所有的车主都必须立刻按照新的全国标准更换保险合同。对于在7月1日前购买的保险起期在2006年7月1日之后(含2006年7月1日)的保额为4万元的强制三责险保单,投保人应尽快与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在2006年10月1日之前完成相应的保单变更手续。而对于在7月1日之前已经购买的保险额度为4万元的强制三责险保单,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强制三责险在保单保险责任期内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不过,驾驶人必须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强制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中国保监会此前表示,交强险以后也将实行费率浮动机制,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费率浮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对此,上海保监局表示,上海地区7月1日后将继续执行原有的费率浮动制度,直到全国公布统一方案。
与此同时,原有的商业三责险也将作出相应调整。据悉,在全国实施交强险后,保险行业推出了A、B、C三套条款费率,费率相差不大,由各家保险主体选择。上海保监局表示,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施行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停止使用,启用经保监会批准的与交强险衔接的商业三责险条款和费率。不过,在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内,新的商业三责险暂不实行费率浮动。2006年10月1日起将统一实行费率水平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费率浮动方案。
2013年3月28日
保险公司注重改进或完善现行保险单证的功能
保险费补交的理赔纠纷案例 (一)案情介绍 某保险公司于2003年4月承保了李某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员凭个人关系,在李某未交保险费的前提下,将保单正木和保险费发票先给李某。此后李某多次以某些原因拒交保险费。同年10月9 H,李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全损,10日李某向保险公司以现金方式补交了全年保险费。为了核销该笔应收保险费,保险公司接收了此保险费。随后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以其在发生事故前未及时交付保险费为由予以拒赔。张某不服,以保险公司已接受了其保险费而...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11日
司机不开报废车,要扣“风险金” I.不开报废车,要扣“风险金”
黑龙托J市公交客运车承包司机承包运营的公交车辆已经超过报废期,但还要续上路运营。如果停运,公司就要按承包人“违约”扣掉当初交纳的每车7万元的“风险抵押金”。
这些承包司机是在8年前与公交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签合同时,这批同时投人运营的大客车已经运营了两年。至2仪刀年3月底,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10年报废期。由于公交车辆全年365天不间断运行,每天上路行驶12个多小时,损耗率高,技术性能已达不到安全指标。
尽管当州幻云政部...
查看全文>>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的赔偿对象为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即“第三者”,是“第三者”则适用交强险,是本车人员则不能适用交强险。
判断受害人是“第三者”还是本车人员的依据为受害人在意外事故发生的这一特定时间是否在被保险车辆上。只要受害人在事故发生瞬间并未完全离开车辆,且事故发生是一个完整连贯的过程,受害人未再受到车辆的二次碰撞,故可以认定受害人在摔伤事故发生时属于本车车上人员,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对象。
在当前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司法实...
查看全文>> 2004年6月30日,周先生开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挂了空挡打算开进单位时,只听“哐当”一声,一女子逆行骑车在他车前晃了一下后,倒在了他的车前方,后来,交警过来进行处理,开出了一个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认为,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双方都没有责任,但周先生要承担事故损失费100%。事故事实上写着“造成A车右前侧与B车前轮相撞,B车前轮损坏,B右手右膝受伤”。 由于考虑到自己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周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毫不含糊地赔付了...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