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投保时间最好别断档

 所属分类:  2013-7-20 10:22:27    加入收藏
省保监局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交强险提前续保时间,从今年7月1日交强险正式实施开始,各财产保险公司制定的原商业三责险条款和费率全部废止。各保险公司已签发的保险单起始日期为7月1日以后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不能替代交强险。投保人要求对原商业三责险退保的,保险公司应妥善处理。也就意味着提前续保最多也只能提前3个月时间。

  本报讯“为什么我在7月1日之前就续保了商业三责险,交警检查后却开了罚单,仍要我投保交强险呢?”昨日一位林先生致电本报财富专线83762163如此询问。记者仔细了解后才发现,原来林先生对交强险制度存在误解,以为只要今年7月1日之前提前续保了商业三责险,就可以等到明年三责险到期后再投保交强险,没想到仍被交警开了罚单。

  提前续保要看生效期

  7月1日交强险正式实施后,按规定7月1日前已购买并生效的商业三责险客户,可以等到商业三责险到期后再投保交强险。同时从10月1日起,暂未到期的商业三责险客户应随身携带保单以备交警检查。

  昨日太平财产保险福建分公司承保部陈经理告诉记者,有一部分客户在今年7月1日前提前续保商业三责险,但部分商业三责险是7月1日后才生效。如像林先生这样原来投保的商业三责险有效期到今年10月31日结束,但他在今年5月份就提前续保,并且续保的商业三责险于11月1日生效。林先生就误认为,自己已在7月1日之前续保,因此今年仍不必购买交强险。但这个做法是错的,事实上按规定只有在7月1日之前购买并生效的商业三责险才可以在到期后再购买交强险,虽提前购买但新保单在7月1日之前未生效的,今年仍要强制投保交强险。

  据了解,我省部分车主赶在今年7月1日之前提前续保,与我省车险实行“限折令”有关。保监会今年4月份下发通知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车险最多只能打7折。我省于5月下旬提前实施。当时有些车主担心如果等车险到期后再投保,可能享受不到原来的低折扣优惠,因而纷纷提前续保商业三责险等险种。

  投保时间最好别断档

  业内人士重申: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最好在同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购买。因为到两家保险公司购买,出险了要同时跑两家保险公司索赔,并要准备两份索赔资料,而有些原始单证只有一份,因而索赔时比较麻烦。

  另外,车主的交强险和车险最好要有连续性。如客户原来的商业三责险于9月30日到期,10月1日购买了交强险后,还想购买一份新商业三责险作为补充,但拖到10月5日才投保,这样商业三责险就出现了5天的断档期。如果10月3日出了交通事故,客户只能就交强险进行理赔,而三责险无法理赔。

  无责赔付还不习惯

  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实行无责赔付原则。如果都投保了交强险的甲乙两车追尾仅发生财产损失,甲车无责,乙车有责,那么乙车将对甲车进行赔偿,最高赔偿是2000元。而甲车虽然无责,但也需给乙车赔偿最高限额的20%,即400元。

  对此车主叶先生抱怨说,明明不是自己的责任还要掏钱赔给对方,感觉很冤枉。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甲方事后可向保险公司理赔,但无责也要赔付的原则让部分车主一时还无法接受,而且为了三四百元还要跑一趟保险公司报销也不方便。

201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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