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投保、理赔分用计算方法

 所属分类:  2013-7-20 17:08:45    加入收藏
北京车主吕先生为快到报废期的车投保了保额9万元的机动车辆损失险,在一次事故后花了1万余元修车,但是保险公司却因车辆实际价值低于修车费而拒绝赔偿。为此,吕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旧车维修费过高难理赔

   吕先生诉称,2008年6月20日,他向华泰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9万元。今年3月15日,他的车发生了追尾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吕先生负事故全责。在支付了修车费11820元后,保险公司却因车辆自身价值仅为一万元,而拒绝赔偿修车费。

   吕先生认为,他已经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且赔偿限额为9万元,根据双方所签订的保险单,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提起诉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修车费。

   既然车辆已经陈旧,为何当初还让吕先生上了9万元的保险呢?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在投保时,他们了解了车辆的状况,但是投保时要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也就是说快报废的车辆还是按照新车价格上的保险。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发生部分损失时,赔偿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吕先生的修理费,已远远超过了车辆的实际价值,因此保险公司没有义务赔偿。

   投保、理赔分用计算方法

   对一些二手车主进行随机调查后发现,关于车损险的计价问题,不少车主也曾遇到过,而多数车主并非真正了解其中的“门道”。

   车主尹先生就曾为给自己购买的二手车投保而感到困惑不已。当时尹先生购买了一辆原价10万元、实际价值仅为6万元的二手车,在投保时询问了几家保险公司,但各公司的车损险保额计算均不同。“有两家报了8万元左右,有一家则报了6万元。”尹先生说。

   从保险公司获悉,目前针对旧车的车损险都是以新车购置价为基础计算的,每家保险公司所开出的保额不同,则是因各保险公司的费率不同所至。据悉,车损险的计价原则是依据该车型的当下新车购置价为基础,再根据车龄计算折旧率后得到最终的车损险保额和保险费用。

   显然,新车购置价相比在二手车市的报价高出一大截,“以此计算的车损险,对于消费者来说不划算。”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汤淡宁律师表示,因为在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在定损时都是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定损,而不是依据保额而定。也就是说,即使实际维修费用高于车辆实际价值,但保险公司定损出的维修费用也往往不会超出车辆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维护自身利益。

   其实保险公司的这种理赔差异并不矛盾。绝大多数车祸事故只是导致汽车部分受损,这时保险公司的理赔目的是通过修理使汽车“起死回生”,而修理过程中汽车有时需要更换新零部件,车主要得到足额理赔,自然也要以新零部件的价格作为保额投保,这样车主就能享受到全面的理赔保障。

    

   但当汽车由于出险而导致全损时,即汽车已接近报废,任何零部件的维修更换都不能令汽车继续使用。这时保险公司的理赔目的变成尽量减少车主的经济损失,这种赔偿是一次性的,即赔付后该合同将自动终止。但赔偿的前提就是保险公司要遵循补偿性原则,即赔偿数额不能超过汽车的实际价值,所以保险公司通常在汽车全损时会以实际价值作为赔偿标准

201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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