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被撞上 哪个保险来买单

 所属分类:  2013-7-21 13:57:38    加入收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郜小姐:半年以前我骑电动车上班,被一辆小汽车撞伤,事后交警认定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我的伤残等级达到9级,但是交警后来跟我说,车是肇事者租来的,肇事者本人无力赔偿,请问我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刘律师:若想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我建议你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办理:第一,追究车主、保险公司及肇事者的道路交通侵权责任。因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出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二,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因为你的受伤发生在上班途中,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以上两种维权方式并行不悖,可以同时主张,如此即可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但一次性发生的物质损失不可以重复主张。

 

  李女士:我公司有一个员工长期休病假,到今年3月份已经十个月了。这期间我们除了考核和奖金没有发给他,其余均正常发放。现在我们不知道如果他继续休病假应该怎样发工资给他?能否因此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刘律师:以不低于本年度南京市最低工资1320元的80%给他作为病假工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解雇,但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3年2月22日

保险公司迟延定损的时候,如果车辆在此期间需要修理,该怎么办?
    南阳马先生来电咨询: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经营一辆出租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以及商业全险。2010年9月11日,我在驾车途中与一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我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交警也作出了我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认定,保险公司在受理保险事故后两个月给我的车辆损失定为3900元,可是我去修理厂询问得知修理车辆需要花费1万余元,就要求交警队委托鉴定,7天后鉴定结果作出车损为11012元。我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此标准赔付遭拒绝,而此时我的出租车已在修理厂闲置了3个多月,损失很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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