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或作调整
中国太平洋汽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太平洋保险总部设在上海,2007年、2009年分别在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目前我国的汽车保险种类很多,每一个险种和相应的理赔范围、赔付情况都各不相同,令车主们十分头疼,太平洋保险提醒大家,在所有的汽车保险中,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汽车保险种类,十分重要。
太平洋保险的专家介绍,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投保的机动车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在该项汽车保险的责任限额内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是一项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是什么呢?太平洋汽车保险的专家介绍,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和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无论是不是有责任,都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如果车主对事故负有责任,三方财产的损失最高可以获得2000元赔,三方医疗费用可以获得最高1万元的赔偿,三方死亡或伤残的最高赔偿为11万元。
如果车主对事故没有责任,三方的财产损失最高可以得到100元赔偿,三方的医疗费最高赔偿1千元,三方死亡或伤残的最高赔偿1万1千元。
太平洋保险专家提醒,除了交强险以外,购买太平洋保险的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不计免赔险等商业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可以给车主们更加全面的保障。
交强险或作调整
汽车交强险有没有调整的趋势呢?一家大型财产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说:“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交强险也有可能进行适当调整。”
目前,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
以死亡伤残赔偿为例,如果机动车撞死行人的赔偿金是40万元,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在无责的情况下,仍须支付100%的赔偿,如果该机动车主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向机动车主支付5万元×20%的理赔金,也就是1万元,其余部分由商业保险和车主自己支付。如果修正案草案通过,机动车在无责的情况下,只须支付10%的赔偿,即4万元。但保险公司按交强险规定,仍只须支付1万元的赔偿金。
因此,一位资深保险业专家在采访中指出,如果修正案草案得以通过,“相关部门应该考虑适当提高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他同时指出,尽管修正案草案与交强险没有直接联系,“但是,修正案草案通过后,势必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保监会将于下月公布交强险审计报告。目前,市场对交强险赔偿限额、人身保险理赔与物损保险理赔分离等问题仍存在较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