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交完罚款还要被扣车3天是何规矩
延长扣车时间,收费没谱不开票
1.交完罚款还要扣车3天
2007年:r月28日早上,黑龙江司机关文生在天津某路口接受检查。因为行驶证未年检被现场处罚。交替开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和“查验扣留单”,要他把车开到停车场。关文生不明白,为什么简易程序处罚还要扣车,交替不作解释。
在交警队交完罚款,关文生又到查验窗口询问查验结果,工作人员告知,只是行驶证未检,没其他问题。
关文生按程序再到另一个窗口取证件取车,工作人员说要等3个工作日才放车。关文生耐心等到5月30日下午才拿到放车单,奇怪的是,放车单写的却是前一天的日期“5月29日”。
2.停车3天收500元不开.
取车时,停车场收了500元停车费,关文生要发票,收费人说,我只管收钱,不管别的。关文生在现场问了其他儿位来取车的车主,他们也都没有拿到发票。
关文生发现,这个停车场门日没有名称牌,只写了一个“P”字,在停车场也没有见到经营许可证和价格公示牌。停车场院里内还有四条未拴的狼狗。
事后,关文生给当地行政监督部门打电话。物价局说,这个地段正规停车场每天12元停车费。地税局说,这个停车场没进行税务登记,需要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交警信访部门说.这是他们委托的停车场,但经营不归警方管,至于交警扣车3天是查验工作难度大,属正常工作程序。
3.物价局斡旋,停车场退了7Y元
上述事件被报道后,当地物价局打电话约关文生去了那个停车场。在物价检查人员的“斡旋”下,停车场的人先是说退200元钱(滞留车辆3天实收500元)。后又说停车场经理打来电话,让退300元。
关文生说:“拿回来300元,也算没白找。但我仍感纳闷,物价局帮我解决问题很积极,说法就是‘收多了,应该退’。但是,那个停车场的经营合法性、经营行为合法性,却没有一个行政管理部门明确表态。”
4.难解的“执法停车场”现象
2006年以后,与道路执法部门相关的停车卸载场被投诉越来越多。
尽管法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收取停车费、拖车费,但一些合法的、非法的停车场借助“权力”,暴利赚取停车费、拖车费、移动费、过磅费、卸载费、驳载费的现象普遍。
这种经营,偏离了市场规律。一些情节严重的地方,被司机称为“准黑社会现象”。这些现象被曝光后.执法部门不是加强监管,而是把责任推到停车场、停车场保安、交通协管员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