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新通赔系统上线后首起案件
中保保单号
成功追回醉驾案垫付款
本报讯近日,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判决,杭州某阀门有限公司支付国寿财险桐庐县支公司垫付款12.2万元。
2010年11月24日晚,国寿财险桐庐县支公司承保的杭州某阀门有限公司浙ADF3xx车,因驾驶员醉酒驾驶,在桐庐县横村镇与浙A6BQ5x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者车驾驶员因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死者家属于2011年2月11日将国寿财险桐庐县支公司告上法庭。桐庐县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国寿财险桐庐县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向死者家属垫付12.2万元。
为维护合法权益,国寿财险桐庐县支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向桐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杭州某阀门有限公司支付交强险垫付款。
桐庐县人民法院认为,浙ADF3xx车为醉酒驾驶,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发生的交通事故,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第八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杭州某阀门有限公司向国寿财险桐庐县支公司支付垫付款。
海盐人保财险快速介入
重大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本报讯近日,浙江101省道海盐西塘桥路段发生四车连环相撞重大交通事故,接到客户何某的报案电话,人保财险浙江海盐支公司理赔查勘人员迅速赶赴出险地展开调查,整个现场查勘工作只用了20分钟。
经调查得知,该交通事故的造成是缘于何某驾驶的浙FDF276马自达6睿翼轿车在行驶超越一辆货车时,不慎与前方左侧路口的浙F5551学教练车尾部相撞,在避让打方向的过程中又与右侧货车发生碰撞,直至最后与前方行驶的拖拉机发生追尾。
据现场查勘,由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承保的马自达6睿翼轿车在本起事故中起火燃烧,受损严重,其他3辆被撞车辆也不同程度受损。
目前,该交通事故的责任已经认定,何某在行驶超车过程中未确保安全导致事故发生,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对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定损工作也已全面展开。
嘉兴人保财险顺利完成
新通赔系统上线后首起案件
本报讯8月2日,浙江嘉兴人保财险非车险分部接到一异地承保客户报案,称其在货物运输途中与另一辆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了车上货物损失。接到通知后,该公司查勘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查勘、清点、出具报告等工作。
这是自2011年8月1日起非车险通赔系统全国正式上线后,该公司处理的首起省内通赔案件。在处理好常规工作后,该公司非车险通赔岗利用新非车险通赔系统,及时与承保公司——义乌人保财险取得联系,确认保单号信息,并联络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95518专线员,提醒其将信息录入新系统,将案件信息导入出险地。随即,理赔人员又发联系函,告知义乌人保财险回复案件委托函,以便公司案件处理岗人员及时做好立案处理,系统输入查勘报告、查勘照片和案件原始单证上传等工作,待完整信息通过新非车险通赔系统导入承保地后,保户就可放心地回承保地进行赔付了。
8月12日,嘉兴人保财险圆满地完成了这一案件的处理。该起案件的快速解决,突显了新非车险通赔系统的运用为理赔工作带来的电子化、系统化及高效化运作,其大大减少了重复性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也缩短了案件理赔时间,真正体现了为异地出险客户提供方便的服务宗旨,也在一点一滴的服务细节完善中提高了客户对人保的满意度。
金华人保财险
抓好个人客户档案管理
本报讯为着力解决客户信息缺失、失真的情况,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日前,人保财险浙江省金华市分公司出台检查考核办法,抓好个人客户档案要素齐全率和真实性。
该考核办法要求全市系统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沟通,做好客户信息收集工作,切实提高客户档案信息质量,并广泛开展宣传,确保此项工作层层落实到位。同时,每月进行考核通报,对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进行处罚,对考核前3名的支公司则予以一定的奖励。
2013年4月19日
关于阳光车险电话号码是多少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