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征求意见》将出台

 所属分类:  2013-7-27 20:53:23    加入收藏
“如无意外,9月下旬,保险行业协会将会推出《征求意见》,征求各财险公司对条款改革的看法。未来各财险公司会根据该条款修改自身的条款。新的条款可能要等到明年才会正式实施。”

  关于车险改革的内容,消息人士提供了两个方案,一是车险费率浮动幅度扩大,另外一个是对“高保低赔”以及“按责赔付”条款进行补充与修改。

  “如无意外,9月下旬,保险行业协会将会推出《征求意见》,征求各财险公司对条款改革的看法。未来各财险公司会根据该条款修改自身的条款。新的条款可能要等到明年才会正式实施。”

  方案1 “高保低赔”与“无责免赔”条款将更改据保险行业内部人士分析,本次车险条款改革将会拿两个备受媒体诟病的条款开刀。

  一是“按责赔付”原则,购买“全险”车主,如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会被保险公司拒赔,车险“按责赔付”原则因此被斥为“霸王条款”。

  在3月份相关报道“出街”后,保监会发出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严格执行报备条款,特别是完善车损险无责方对责任方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标准和流程等。

  据分析,既然监管层都发话要求保险公司规范合同条款,未来商业车险条款应该会进行修改。“代位求偿权”写进商业车险条款的可能性非常大,到时消费者提出这种请求的程序会被简化。

  此外,使用多年的车辆按新车购置价购买车损险,车辆全损或者被盗时按实际价格赔付,这种“高买低赔”行为在今年也受到关注。

  保监会在3月下发《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将于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

  方案2 车险费率浮动幅度扩大除上述方案外,还有消息人士提到另外一种方案。也就是将深圳北京等地实施的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在全国推广。现行商业车险条款分为A、B、C以及太平车险条款四种,它们之间存在明显同质化。

  在现实运营中,有多年良好记录的车主只能享受到商业险7折优惠,不少车主因此觉得白交一笔保费。北京、深圳实施的车险新制度则令低风险客户得到更大实惠。

  按新北京市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上年发生1-2次赔款的,仍按标准费率承保;而上年发生8次及8次以上赔款的,系数最高,为3.0,即费率为标准费率的3倍;

  而连续5年没有出险的无赔款优待保费浮动系数为0.4,即按标准保费打4折。依据深圳车险浮动方案,个人车辆上年发生10次以上赔款记录,商业车险费率将上浮至基本费率300%;

  连续3年及以上没有发生赔款,费率下浮至基本费率50%。车辆上年发生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交通违法,商业车险费率每项每次上浮30%。

  车险方案更加个性化是未来车险改革的一种趋势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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