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各找各家”

 所属分类:  2013-7-30 21:05:38    加入收藏
你好,在洸河路鲁能质检中心旁的一个路口,发生了一起一辆六万左右的小车跟一辆六百万左右宾利车的刮擦事故!我估计这个事故得‘不便宜’,你们快去看看吧!”3月28日上午10点35分,市民高先生向记者反映。

  “我也不清楚就撞上了”

  小车司机说不清事故原因 豪车驾驶员不愿多谈

  记者到达事故现场后,一辆红色的“雨燕汽车停在马路的中间位置,车头的左大灯已经被撞的变形凹了进去。离“雨燕”大约十五米,靠近路边位置,停着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这辆车的后保险杠,有三条明显的刮痕,其中一条较为严重的刮痕处露出了底漆。

  经询问路人,记者找到了“宾利”车的驾驶员,当记者问他事故原因和他所驾驶的汽车价值时,他均表示自己现在不方便透露。随后记者找到了“雨燕”的驾驶员史小姐,她表示10点31分她驾驶“雨燕”在马路中直行时,还不清楚怎么回事,就跟那辆“宾利”撞上了。她还告诉记者她现在驾驶的这辆“雨燕”市场价值不到六万元。

  要等待交警认定结果

  两车保险公司均称要等待 拍照后离开现场

  “10点33分,我已经给交警和保险公司打过了电话。估计他们很快就会来到吧。”10点59分,史小姐刚说完,她投保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

  10分钟后,“宾利”的投保公司也赶到了事故的现场,当两方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做完现场工作后,记者询问了他们如何进行处理事故时,两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均称表示等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他们才会说出处理结果。

  双方和气协商解决

  车辆维修“各找各家”

  一位路人告诉记者,这辆“宾利”车的价值应该在六百万左右。他刚才听到“宾利”的驾驶员给车辆维修的那边去过电话了,修车换一根后保险杠的话要四万二千元,更换起来还比较麻烦,青岛才能更换这根保险杠,好像四万二千元,还不包括车辆其他两处刮擦喷漆的钱。

  一位“宾利”车主样子的中年男性,将“雨燕”车主史小姐叫到了一旁,口气比较和气,刚才挺紧张的史小姐好像放松了许多。

  11点38分,交警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后,他们拿走两位车主的驾驶证,并让他们协商解决,下午到交警队将证件取走。

  下午,接近17点时,记者拨通了“雨燕”车主史小姐的电话,电话中,她告诉记者,双方已经协商好,各自维修各自的车辆,她的“雨燕”现在正在保险公司定损。

  【链接】

  ◆3月19日晚8时30分许,在赣江南大道的岭口路口,一辆昌河铃木面包车撞上了一辆价值480余万元的宾利车,由此在南昌市民中引发了天价赔偿额的探讨。

  ◆泉州版“天价车祸”前天在泉州台商投资区上演。3月21日12点40分,在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张坂仑前红绿灯路口,一辆土方车刮擦同向行驶的豪车宾利欧陆飞驰,造成宾利左侧两个车门和后视镜破损严重。交警认定,土方车司机负全部责任,赔偿金额或达数十万元。

  【延伸阅读】如此结局甚圆满

  开得起豪车的人群,基本上都能修得起,就像《大腕》中台词说的那样:“意掏两千美金买房的业主,根本不在乎再多掏两千。”而撞了豪车的经济型小车车主就不一样啦,自己的车钱甚至不够人家修个车灯或保险杠。不过,双方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协商好,可是省去了不少麻烦。

  虽然说豪车车主大多有钱,但车子要是出了问题,还是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他们而言,耽误时间和精力,也许就意味着失去更多商机。再说,哪个豪车车主敢开着爱车去街边小店修理,能修理豪车的专门店在济宁太少太少。再说经济型小车的车主,一年也许赚不了几个钱,一旦撞上价值数百万的世界顶级车,肯定会有欲哭无泪的感觉,落个倾家荡产的结局都有可能。经济型小车在路上属于“弱势群体”,而豪车的地位也很尴尬:大家都知道,豪车属于被保险公司“歧视”的一族,“低保费、高赔付”的风险让哪家公司都望而生畏,要是买辆上百万的豪车,办个保险还得请客找人托关系。前不久,国内几期“烂车”撞豪车的新闻引起很大争议,但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有关部门也需要时间去疏导矛盾、理顺关系,驾驶经济型小车的车主目前还得多加小心。

  还好,撞豪车要“豪赔”的故事并没有在这起事故中上演,因为事故双方在整个协商中还是显得非常轻松的。笔者建议,如果诸位看客中有哪位买了豪车,不妨向这位宾利车主学习学习,遇到这类事故大气和气一些,别让“弱势”的经济型小车车主“倾家荡产”。

2013年4月15日

 新《保险法》醒目提示 免责条款不再怕
     醒目提示 免责条款不再怕   新《保险法》第17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同时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保险凭证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过去,免责条款往往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撒手锏”。在保险行业推荐时,部分保险业务人员常常故意宣传保险产品好的一面,将免责条款一笔带过,等到理赔才发现“这个不行,那个不对”。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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