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竟有三个理赔价,到底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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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31 14: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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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了事故,损失定价竟然有三个说法,真不知道如何是好!”昨日,南京市民季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对车损定价问题的不理解。记者了解到,由于车辆事故赔偿涉及多方利益,造成价格厘定出入较大,而目前南京乃至全国都缺乏车辆定损机制,给事故处理带来不小困惑。
据季先生介绍,今年7月,他开车在南京太平门附近发生一起交通追尾事故,车辆受损严重,他将车辆拖到自己经常去修车的一家一类修理厂,修理厂估价要5万元才能修好车辆,但是他投保的南京中银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价格是2.7万元左右。因为估价相差太大,季先生又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进行了重新估价,给出的定价是4.6万元左右。但是保险公司对于第三方的评估价格并不认可。同一次车损,出现三个定损价格,季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中银保险江苏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三家单位主要价格差在材料费用上。保险公司的材料报价是按照市场价格来定价的,第三方评估公司是按照4s店价格来报的,季先生自己找的修理厂,其配件价格则是偏高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理赔的原则是修复为主。季先生的车也就价值七八万元,因此近5万元的修理费用也确实偏高。针对目前三个定损价格不一样的情况,各方表示愿意尽量协商,季先生则表示,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话,他会到法院进行诉讼。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即将突破2亿,车险是我国财产险的第一大险种。“车险规模大,但其经济效益并不理想。”一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有的保险公司在车险规模不断攀升的同时却面临几乎全行业亏损的尴尬现状。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没有具体维修标准,造成事故车辆定损随意性非常大,因此造成了车损确认的虚高。专家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统一车险行业维修定损标准,建立车辆定损机制。应当引进第三方损失评估机制,由各地保监局牵头,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协会以及汽车修理行业协会代表组成车险损失评估机构,并聘请保险法律专家、消费者保护法律专家、汽车公估行业专家作为委员组成专家库,共同处理此类纠纷。
2013年7月30日
车险无责免赔是否真的就不用赔? 保险公司认为天经地义的“无责免赔”条款现在遇到挑战。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近日在一起交通事故的申诉案中,判决主张“无责免赔”的保险公司败诉赔付。 2010年11月的一天,宁波市民金女士在驾驶车辆途中被一辆江苏牌照的半挂车追尾,随后撞上前方另一辆半挂车的尾部,导致金女士受伤以及三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勘查,认定肇事车主忻某负全责,但肇事车主忻某不久后在另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金女士要想获得赔偿就得起诉忻某的继承人,由于忻某是江苏人,调查、起诉他的继承人不仅费钱费时费力,还存在诸多的不便,无奈之下...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