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车损险涨价的报道

 所属分类:  2013-7-31 20:02:29    加入收藏
本报刊登了解读车损险涨价的报道《多收了三五百》之后,陆续收到了很多读者的反馈。虽然保险协会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解释,但很多车主还是强烈质疑对于保险公司新规的程序与动机。

  有网友发帖问:“保费价格统一上涨至少要开个听证会吧!市场经济难道不能自由竞争吗?”一位京报网民质疑说,保险公司可自行、任意修改、解释保险条款?这是不是变相涨价?难道按照原来的办法,保险公司会赔本?还有读者用自己的案例提出质疑:一部开了8年的桑塔纳2000,现在要按8年前可能16万的价格来计算车险,去年同样一部车可能只按五六万来计算,如此车损险价格今年要比去年翻一个跟头!理由是修车用的都是新件。那么按照这个逻辑,假如一部即将报废的破车出险撞报废了,保险公司会用新件给客户组装出一部新车不成?

  对此,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联络部主任李枫表示,这次的新规其实能让那些出险少的车主得到实惠,比如浮动费率的实行使得车主如5年不出险,保费最低下浮60%。而之所以该协会的29家经营商业车险会员单位都自愿选择使用同样的数据,主要是为了避免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

  针对车主反映最多的车损险问题,李枫表示,车主可以选择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承保或者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承保,但是保险公司之所以不建议车主选择这两种投保方式,是因为如果车主以这种不足额投保方式购买车损险,在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偿而不是全额赔偿。不足额投保保费看起来便宜,但一旦发生损失,投保人只能得到部分赔偿。北京保险协会因此规定,如果车主选择不足额投保方式,保险公司必须征得车主签名,车主同时要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等,以此防止日后发生纠纷。保险营销人员为了避免繁琐的手续,一般不会推荐车主选择不足额投保。

  另外,车险同价时代,保险专家对于车主选择保险给出了窍门,建议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尽量考察保险公司信誉、网点规模、理赔服务等因素,理性购买。


2013年2月19日

未核损擅自修复不赔
    未核损擅自修复不赔 车辆出险私了要慎重 开车上路,一些车主偶尔也会遇到些小事故。 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经理郑刚说,一般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由保险公司核定损失、拍照确定,如果车主私修后,自行处理就说明放弃保险赔付。因为所有案子都必须要有现场,不管是单方还是双方事故。车辆在异地出险时,正确的做法是请当地保险公司的定损员推荐一些修理水平高、且与保险公司有合作协议的修理厂家。 而在出险时车主私了更要慎重。郑刚经理建议,如果事故仅仅是程度较轻的刮擦,选择私了还是比较明智的。因为保险期内无理赔记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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