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车险政策出台前后的区别
往往是很多车主投保了车险,并且在出现车主没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车险公司却因车主没责任就不给赔偿,而无责不赔也成了保险业界的潜规则,车主们对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也是早有意见,投诉也成了保护自己权利的主要途径,保险车险类的投诉自然成为了大头。为解除无责不赔、高保低赔等霸王条款给消费者带来的不利影响,2012年3月8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明文规定各保险公司在开展车险业务时,不得有“无责不赔”及“高保低陪”等霸王条款。新的车险政策的出台,将使无责不赔等车险霸王条款成为历史,车主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为合理的保障,车险市场也逐步走向更为科学,更加完善的方向。
新的车险政策出台前,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没有责任,那么不管他投保的险种有多齐全,根据无责不赔的规定,投保人是也无法获得赔偿的。而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如果有责任的一方却没有上保险或者其保险公司不理赔,那么没有责任的一方将面临既投保了车险、又遵守交通规则却无法得到赔偿的尴尬境地。
新的车险政策出台后,明确规定因为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行使代位求偿权,先行向车主支付赔偿款,然后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也就是说,实施新的车险政策后,只要车主投保了相关的保险,投保人在发生车祸时就可以先行获得赔偿,而不用管车主在该次事故中是否存在事故责任的问题。
新的车险政策中无责不赔被废止是消费者系列诉讼、法院司法系列判决的结果。对于保证投保人权益,完善车辆保险制度,都大有裨益。从保险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目前作为服务行业的保险市场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各保险公司要想获得生存空间,就得努力寻找延伸保险服务的方法,留住客户、占有市场最终还是要靠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来实现。
车险市场也从原来的“拼消费”转变为“拼服务”,一个好的车险公司,没有好的服务是不可能留住越来越多的车主,车主们更希望的就是尽可能在选择人性化投保车险方式的同时,还能享受到投保,理赔时更好的服务。而网投作为当下最流行,快捷的投保方式,也成了车主们最希望能等到服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