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者理赔权利 创险企服务之新

 所属分类:  2013-8-2 13:30:41    加入收藏
事故车辆在异地维修后,车主却发现维修单中所列部分配件并未更换,且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评估价格低于实际所花维修费,这些问题的综合影响导致车主方垫付上万元维修费后近3个月时间才获得保险公司理赔,车主深感无奈。

  在保险监管部门狠抓车险理赔难、保险公司高调承诺提升车险理赔服务的今天,此类拖延理赔事件的发生,确实令人遗憾。这其中,除了保险公司拖延问题之外,维修企业的失信行为也同样需引起足够重视。

  【回放】

  该换不换谁之责

  2012年1月17日,一辆小轿车在京珠高速上发生追尾事故,被判定负全责。之后,车主代表向平安车险报案,并于次日到广东韶关新鸿天汽车修理厂安排修理、由汽修厂联系保险查勘员。10天后,车主代表前往汽修厂提车,汽修厂负责人告知,车已修好,总价为12368元,但由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还未给出,因此,只要车主代表先垫付修车全款,便可把车开走,剩下的事情则交给汽修厂和保险公司沟通处理。

  “当时天真地认为保险公司和汽修厂是有协议的,就把修车款先交了。”车主代表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说。将汽车开回深圳后,他们发现汽车空调不制冷、发动机有漏水现象,遂与平安保险客服联系,得知保险公司的定损评估价格低于实际修理费近千元。车主代表随即联系平安保险相关查勘员,如实反映汽车的现状并要求对方提供《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明细表》。

  3月10日,平安保险发来了相关文件。经与平安保险公司有签约合作的汽修厂查看事故修复情况后最终发现,前述新鸿天汽修厂有近20项应更换配件没有更换、或更换的是旧件。

  “这太令人吃惊了,我们很气愤!”车主代表说。不过,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在所有问题被暴露出来后,保险公司与汽车修理厂都没有积极、迅速地去解决问题,而是互相推诿。

  【进展】

  汽修维权路漫漫

  记者就此致电平安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了解此案进展,得知公司已于4月12日将19132元赔款打入车主代表的账户。最终赔款中,汽车修理费为13168元,第三者责任险赔偿4754元,另有1210元拖车费。

  记者注意到,实际赔偿的13168元修理费较最初所交12368元修理费有所增加。据了解,多出的部分是增加了后期进一步维修空调的部分费用800元,另一部分空调维修费600元则记在了救援费中。

2013年4月1日

车险续保 保费最好足额购买
    保费最好足额购买   目前,当车主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一般会提供两种续保保额,一种是按照新车的购置价格续保,另一种是通过除掉汽车的折旧费用,按照汽车现在的实际价值续保。   据了解,车主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都会建议车主仍然以新车购置价为保额投保。因为汽车出现故障维修时,修理厂通常都是提供全新的配件,如果车主想要得到足额理赔,就必须按照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额续保,才能享受到更换零部件所需的全部理赔额。   车主如果以汽车实际价值为保额办理车险续保,其实就是等同于车主认可所有汽车零部件的保额都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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