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优惠的介绍
交强险自06年7月1日执行以来,社会议论纷纷,以“暴利项目”的说法将保险机构及保监会等相关组织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质疑不断。消费者的质疑依据主要是集中在交强险的强制执行性和赔付率过低两方面。
重庆保险监督局年中公布的数据显示:交强险执行的前九个月时间内,重庆市交强险保费收入2亿元,赔付金额2438万元。以今年3月份为例,交强险赔付率为11.7%,较汽车商业险的赔付率55.7%低了44个百分点。因此,交强险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从某些保险公司年报中来看,因交强险的业务拉动,人保2006年车险业务比例由2005年的72.9%上升到74.6%,平安业绩已经由62.2%上升到69%。各项数据显示,交强险已经成为保险公司“暴利”的保障。然而,新的争议点再次呈现,即便是在如此“暴利”的环境,保险公司还是不知足,又开始酝酿起调价、将费率与事故浮动挂钩的机制来。本来在费率上调和保险赔付率之间,相关管理监督机构和保险公司就没有给出消费者以公信的理由,如今再次酝酿调价,消费者自然有想法。
首次投保没有优惠,如第一年无事故,第二年可以优惠10%,第二年无事故,第三年可以优惠20%,第三年无事故,第四年可以优惠30%。最高优惠就是30%。只要上年没有交通事故,平安保险车险没有让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优惠的。新车或首次投保,没有优惠。上年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且无交通违法事故(即酒驾或醉驾)的,优惠10%,平安车险报价以此类推。最高优惠30%.
早在年中,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便表示:“在交强险经营满一年时会对外公布经营情况,如有大幅调整将召开听证会”,本意是通过“透明”的服务和消费环境来争取消费者的理解。同时对于社会上有律师向保监会提交听证申请一事,袁力表示保监会将按照行政复议相关办法进行处理。这些话多少有点程序上的意味,行政味道太严重,但是也足以表示保监会等机构对于民意的重视。最近,所谓的“较大幅度调整”终于浮出水面,那就是交强费率上调,消费者终于有了“听证”的权力。而所谓的公布经营情况,对于公众来说,恐怕未免是镜花水月,因为缺乏过程监控,更多的只能是一年有一次知道保险公司赚了多少钱,这些盈利如何构成则不会那么透明。用数字来给民众作交待,本来是一种很信得过的理由,但假如连数字都经不起推敲,这种交待就不具备充分的意义。因此,这个过程更多的是保监会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游戏,民众只有知情权,没有参与权。在这份保险公司和监督机构之间的博弈里面,保险公司负责提供服务和赚钱,保监会却不得不李代桃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