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条款之变

 所属分类:  2013-8-3 1:32:10    加入收藏
从以前的无责免赔到今后的无责也赔,保险公司赔付的概率会大大提高,但倒霉也得认啊。”3月29日,济南一家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

六次修订、历时近一年拟订的新商业车险条款尘埃落定。日前,随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被人们称为霸王条款的“无责免赔”、“高保低赔”等终被叫停。其中,《示范条款》对“代位求偿”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无责方要先行赔付。

对此,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示范条款》已经正式出台,但目前只有个别城市在进行第一批的联网调试,山东作为第三批联网调试的城市之一,济南市民年底可以享受到新条款带来的便利。

【车险条款之变】

无责免赔,找对方保险公司真难无责直赔,直接向投保公司索赔

“我的车被另一辆车追尾,对方负全责,为了几百元的修车费,在事故中没有责任的我却要反复联系、恳求对方、对方的保险公司,两个多月过去了,仍然没有收到理赔款。自己买保险每年都花四五千元,关键时候却不起作用。”谈到车险的“无责免赔”,在济南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小姐首先想到的就是去年碰到的这件倒霉事。

而如今,像陈小姐这样的情况就无需再烦恼了。根据本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的规定,“无责免赔”被叫停,“代位求偿”手续简化后将付诸实施。按照规定,在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无论车主自身是否有责任,都可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免去了车主与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之累。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车险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实上,以前“无责免赔”也并不是不赔,而是该由谁来赔的问题。如果对方车主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对方车主就把自己的赔偿责任转移给了保险公司,无责方车主就可以从对方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那里获得全额赔偿。如果对方车主没有购买此保险,按照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则应当由对方车主来对受损车主进行赔偿

2013年3月4日

如何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如何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共有6档次,不同档次的赔偿限额差距很大,但相应保费的差距并不大。例如一辆桑塔那轿车,赔偿限额5万的相应保费为1040元,10万元1300元,保额相差5万元,而保费只差260元。所以建议,如果需求在两档保额之间的话,可以上浮一个档次投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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