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为消费者服务方面的有关情况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8-3 11:11:09    加入收藏
2013年7月8日,值首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之际,北京保监局启动北京消费者座谈会,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方萍介绍了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为消费者服务方面的有关情况。

  方萍介绍,在车险方面,从2009年开始,通过协会的网站,按年度向社会公示各财产险公司在车险理赔的结案率和结案周期。通过车险信息平台,消费者可以随时查询自己车辆出险理赔的情况,到2013年6月,已经有951万人次进行了查询。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现场判定你的痕迹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一般都是认可的。你将车驶离事发地点不远处,仍然是可是根据现场高度、痕迹这些测量的,不会有什么影响。但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时间内报案,如果报案迟了,就有可能会加扣部分免陪。

  理赔原则

  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

  (一)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三)坚决贯彻“八字”理赔原则

  (四)注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作用

  在人身险方面,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人身险方面的规范——规范销售人员的增员和流动公约、银邮代理业务的公约、人身险电话营销人员增员和流动等方面的公约,在规范销售行为方面有人身险的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办法。

  以下是方萍的发言实录

  各位朋友好,我简单把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情况给大家做个介绍。北京保险协会成立于1994年,是经北京市民政局社团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接受北京保监局的业务指导。2010年12月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经过北京市民政局的社团组织等级评估,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根据章程规定,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责是自律和服务,重点是发挥自律的职能,促进保险市场公平竞争,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做好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为会员单位和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以来,特别是这些年在北京保监局的关心指导和会员公司的支持配合下,围绕社团组织的职责开展了相关方面的工作。

  在人身险方面,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通过这几年开展的工作,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人身险方面的规范——规范销售人员的增员和流动公约、银邮代理业务的公约、人身险电话营销人员增员和流动等方面的公约,在规范销售行为方面有人身险的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办法。

  还有贯彻落实销售人员警示信息管理办法的自律公约,同时建立了配套的警示信息管理系统,向保险公司和社会公众开放查询服务,加大了不规范销售人员的违规成本。

  规范新单回访方面,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保险销售强调清单、回访基本用语,从前端销售和后端回访入手,通过倾听消费者的声音,综合治理,防治违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为规范人身险的电销业务,2012年9月建立了电销禁拨平台,运行九个多月来,消费者登录禁拨号码6352条,保险公司上传禁拨号码21663条,累计对2.7万条电话号码进行了禁拨。这项措施应该说也方便了消费者,相关投诉方面也有大的的下降,应该说禁拨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013年6月20日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或二季度启动
     1月16日,中国保监会日前向各家财产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保监会表示要建立行业代位求偿制度及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加强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监管,鼓励符合政策、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自主定价,并首次明确了机动车按实际价值投保的计算标准,即实际价值=(投保时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1±0.1)。 据悉,上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阶段目前已经结束,保监会已经开始了对征求结果的统计和论证。人保财险一位不愿具名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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