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无责免赔的霸王条款将被取消

 所属分类:  2013-8-3 11:38:11    加入收藏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现场判定你的痕迹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一般都是认可的。你将车驶离事发地点不远处,仍然是可是根据现场高度、痕迹这些测量的,不会有什么影响。但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时间内报案,如果报案迟了,就有可能会加扣部分免陪。

  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报价 图片 参数)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爱车不幸被追尾,因为对方全责,所以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不管理赔,无责车主需要与对方车主沟通理赔事宜,费时费力还可能遭遇无处索赔的境况,这就是车险条款中备受诟病的霸王条款之一——无责免赔。不过,广东的各位车主很快就可以不再为此担忧了。 近日,记者获悉,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试行文件已下发广东各保险公司,预计最快在本月内可正式执行。一旦车损险实行了代位求偿,意味着今后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无论是谁的责任,车主都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责任人追讨。

  无责免赔易导致理赔纠纷

  “无责免赔”涉及到责任认定与保险公司赔偿之间的比例。根据车险条款,当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车辆一方无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无责免赔”。很多车主质疑,自己明明给车辆投保了,因为事故责任不是自己造成的,反而保险公司不管赔了。

  车主刘先生去年遭遇的一场交通事故,就遇到了上述的问题。去年,刘先生的宝马被一辆面包车追尾,面包车车主被认定负全责,刘先生需要四五千元的修车费用。因为“无责免赔”,刘先生只好找对方理赔,但对方的车只投保了交强险,而交强险造成的事故财产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多出的部分就要对方车主自己负担。“但对方车主说他是个打工的,没钱赔。”刘先生很无奈,不可能为了几千元闹上法庭,但自己每年花六七千元买车险,结果小心驾驶还要承担这种损失。

  业内人士坦言,无责免赔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带来了很多理赔问题,上述案例中刘先生的遭遇非常典型。“如果负全责的车辆投保了足额保险还好说,就最怕对方没投保或者保障不足,没责任的车主很可能无处索赔。”处理了多年车险理赔的张先生说,现在很多小货车(报价 图片 参数)或者一些车龄较长的车会少投保或不投保,发生此类事故只能车主自己掏钱。“遇上对方耍赖或赔不起,无责任的车主要么是走法律途径,要么只能自己吃亏。”

  被舆论直指是车险的“霸王条款”,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呼吁废止该条款。中国保监会立即作出回应称,下一步保监会将改进车险服务,完善车损险的“代位追偿权”,对于不认真履行保险条款义务、严重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无责免赔是车险合同中的一条款“无责免赔”条款具体指:当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后如果保险车辆一方无事故责任,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导致了无责方索赔无门或事故方主动多承担责任以获得高比例赔偿的现象,引发了舆论的诟病。的

2013年2月28日

关于商业险的赔偿责任及其范围
    关于商业险的赔偿责任及其范围 根据“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对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中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交强险以上部分承担向于某保险理赔的责任。 根据2010年—2011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为14,367.00元/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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