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未年检仍然承保 出险保险公司不能以免责条款拒赔

 所属分类:  2013-8-5 21:33:45    加入收藏
武汉的唐先生开辆宝马,不慎出了事故,造成了1万多元的损失。但保险公司却以他的车年检过期一个多月为由拒绝赔付。像唐先生这样,因为未按时年检而出险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不在少数。

  近来,广州一辆车因未年检被保险公司拒赔的诉讼,引起车主们关注。因为法院却判保险公司应当赔付。

  记者调查发现,投保时一些保险公司没把车辆是否年检当必要条件,但在理赔时就成了“硬杠杠”。

  卖保险保险公司不问有无年检

  “您的车险将于近日到期,现在就可以续保。”去年,唐先生投保前,收到了保险公司电销推销员的电话。于是,唐先生按上一年度买的保险投保。电销人员上门送保单时,唐先生问:现在还没年检,投保不要紧吧。推销员说:不影响投保。但理赔时,却因为未年检而拒赔。

  “投保时,保险公司是否年检并不是必要条件。”家住汉阳的陈先生说道。去年,他亲戚的一辆车因电子眼太多而无法年检,但仍然上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过后,他才知道,这些保费很有可能是白交了。

  昨天,记者也联系了一些车险经纪咨询,买车险一事。但他们都没有告诉记者,需要年检才能投保。

  出险后大多公司会“拒赔”

  针对年检过期或未年检的情况,各大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都回复:“不能理赔”。平安、太平洋等保险公司表示,会严格按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来,假如未能按时年检,商业险是不赔付的。

  但少数公司则表示,有可以“通融”的条款。大地财险方面说,假如未年检或者年检过期,车主若能提供三个月以内的车辆上线检测合格证明,出险之后,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付。有些保险公司则要求,有替代的证明车辆能上路行驶的证明也可以得到赔付。

  明知未年检仍然承保

  保险公司不能以免责条款拒赔

  前不久,广东某媒体报道的一起车险理赔案引起广泛关注。

  2010年9月,冯先生给车子投保了商业险,当月30号,车子就发生了事故,造成了车辆损坏、车上人员受伤。最后,保险公司却拒绝了他的赔偿请求,理由是投保车辆未年检。但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赔付。

  未按期年检而投保,车辆出险保险公司该不该赔?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的霍琳律师说,法院的判决有理,保险公司不能以“免责条款”拒赔。

  霍琳说,根据《保险法》第16条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车主投保时,保险公司已明知该车辆未年检仍然承保并收取保费,应视为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抗辩权的放弃,保险公司应承担赔付责任。如前文中提到的冯先生获赔,就属于这种情况。

  而针对投保时年检有效,但是出险时年检过期,保险公司就应该依据合同条款来。如果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未年检的属于保险公司免责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但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保险合同中的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应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条款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出提示或说明的,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也不得拒赔。

2013年6月30日

三责险未到期是否还需要投保交强险
    交强险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日前,天津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作出了回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3个月内都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届时如未投保交强险(在此前已购商业三责险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应随车携带保单,待原商业三责险到期后投保交强险),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保险费2倍的罚款。  根据《条例》规定,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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