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试驾的风险谁来承担?

 所属分类:  2013-8-5 23:02:18    加入收藏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买车试驾是生活中常有的事。可是北京的杨女士试驾却惹了祸,在有卖车公司业务员陪驾的情况下,她还是将车撞到了墙上,导致车辆报废,那是一辆福特野马小轿车。杨女士被索赔一百多万,而她却主张车辆本身就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买车试驾的风险谁来承担?双方法庭争锋。

  今年2月4日,杨女士和四位车友一起到丰宝驰汽车贸易公司看车,在审查了他们的驾驶证之后,双方签订了一份《试驾协议书》。杨女士在试驾一辆跑车系列的进口原装福特野马小轿车时,将汽车撞到了墙上,致使汽车报废。事故发生后,交通支队认定此事故由杨女士负全责。丰宝驰汽车贸易公司据此提起诉讼。

  原代:原告认为被告应该负全责,承担108.7万的损失及鉴定费、诉讼费。

  108万,这损失显然超出了杨女士的预期,她提出能不能修啊?经双方同意,北京朝阳法院委托北京京评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师出庭作证。

  评估师:修理是可以修的,但是修理花费的费用要高于车的价值,就没有必要修了。

  法官:也就是说价格损失应按108.7万来计算?

  评估师:对。

  杨女士明明记得自己踩了刹车,可是交通队却认定没有刹车痕迹,法院依杨女士的申请,委托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涉案车辆的轮胎现状进行鉴定。结论为该车轮胎磨损严重,应该停止使用。杨女士一方据此指出,事故发生应该由被告担责。

  被代:如果不更换轮胎就不能继续上路行驶车辆本身有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上路发生事故的几率非常高,涉案车辆属于赛车性质,车速非常快,一旦有情况出现,必然会产生侧滑的问题,本案也是因为侧滑而产生的事故。本次事故的责任完全是由原告的车辆造成的。

  杨女士还强调,当时试驾没有在专业场地进行,原本通知他们去京港公园里试驾,但是又说场地有人占用,让在公园外社会道路试驾。售车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跟她说明车的安全性能和注意事项,也没有让她检查车辆稳定系统,轮胎情况,试驾过程中,原告陪乘人员没有坐在副驾位置,也没有指挥,还允许她借道超车,同车试驾的车友出庭作证说车辆稳定系统没有打开。

  证人:我说这个车怎么向左跑了呢?你是不是把车的ESP给关了?他说“肯定关了,很多人都喜欢用这款车玩漂移”。

  但售车公司代理人说,当时试驾时杨女士是在车友驾车后才接手的,即使曾经工作人员关过稳定系统,也不会导致事故。

  原代:只要你一次熄火,二次点火以后,这个系统还会回到初始状态,也就是打开状态。

  法官:只要车启动,就自动启动。

  原代:对,是的。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庭审过程中,记者发现无论是试驾者还是售车公司,都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生活中往往被忽视,但每一点都是事故隐患。首先售车公司没有给车买任何保险,在没有任何牌照的情况下,上社会道路行驶。试驾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按规定坐在副驾位置,指挥或保障试驾人员准确操作;而作为试驾者的杨女士等人,没有对车做任何基本的检查,出了事故之后才知道轮胎已经严重磨损,对车的安全性能、稳定系统没有做基本了解。如果很多车友喜欢玩的所谓的“漂移”在社会道路上进行,更加让人担心。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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