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误区,新手上路要避免
误区一: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切记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避免留下后患。
误区二: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私家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
其实,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
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误区三:委托修理厂理赔
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这样做虽然挺简单,但也存在不小的风险。
以下陷阱也要注意
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修理厂就可以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还有一些修理厂称可以帮车主理赔一些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条件的事故。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的目的。
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的记录。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而得不到费率上的优惠。
强行搭售险种。
在目前的交强险优惠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必须购买。但是,一些保险公司常将几种车险捆绑在一起销售,保户不能自由选择。
误导车主入保。
因为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所以大多数消费者比较愿意购买。而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入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
诱导超额投保。
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捆绑销售,从而谋取利益,而且,有的还骗取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买了不该买或者可买可不买的保险。保单葬送代理人员之手。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拿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