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只买交强险风险大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的基本定义是: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只买交强险,未投商业车险的车辆在内地城市比较普遍,尤其是交强险推出之际,内地有城市有过半的私家车只购买交强险,深圳在前两年则鲜见此情形。但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深圳私家车只购买交强险而未投商业车险的个案呈现激增态势。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因为深圳各家产险公司销售数据未有共享,目前难以得知具体的数量,但从各家产险公司反馈的情况来看,只买交强险的车辆为数不少。保守估计,增幅达到两三成左右。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多是从事营运的蓝牌车较多,今年则发展到越来越多私家车加入“裸奔”队伍。
交强险赔偿范围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监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了赔偿范围与现行赔偿限额: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同时,交强险还有多种免赔规定,假使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从这些规定中不难看出,汽车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受到了一定限制,其赔偿限额也非常低。所以,要保证人与车的安全,假使只买交强险,一旦出事故,赔偿金很有可能不够。
建议,平时根本不开车的车主,可以先只买交强险,在要自驾出游或频繁用车前,再补买商业险。此外,准备卖车的车主也可只买交强险。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连续购买商业险,那么下次购买商业险时,安全奖、续保打折等优惠就不能享受了。针对购车时间比较长的车主,在买商业险时建议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不低于3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也可根据自己开车的情况、车型、车辆新旧程度考虑购买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指定专修厂特约险以及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轨道交通开通后,确实有不少车主上下班都改成了低碳出行,很多对自己的驾驶技术和经验充分自信的人,就只买交强险。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建议还是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因为交强险针对财产赔付只有2000元,医疗赔偿最高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一旦发生较大损失事故,特别是自己全责事故,在没有商业险的情况下车主就要自掏腰包,没法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单独投保‘交强险’如成为普遍现象,不仅将使车主个人承担较大的赔偿风险,也会导致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权益没有足够的保障,为纠纷埋下伏笔。”深圳某产险公司的李经理指出,按目前深圳经济发展水平,车主若肇事致人伤亡,赔偿约在50万元左右。因此,建议车主在“交强险”的基础上,视能力补充投保50万元左右保额的商业三责险,以转嫁风险。“很大程度上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应该是一种补充关系。事实上,我们也建议商业三责险还未到期的客户提前购买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