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基本知识的简单介绍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这是一句颇受赞成且精辟的话。但是现在如果将此话引用一下,变为“保险业,海底针”,相信是一点也不为过的。尤其对于刚入手新汽车的朋友来说,这话在他们的脑海中将会成为一句至理名言。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每个行业后面都有庞杂的理论体系和专业知识,保险业也是如此。身为消费者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无疑就是利用聪明的头脑,明确汽车保险基本知识,做出最为正确的抉择,带给自己最大的实惠。
汽车是陆地上主要的交通工具。由于其经常处于运动状态,总是载着人或货物不断地从一个地方开往另一个地方,很容易发生碰撞及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于汽车出险率较高,汽车的所有者需要以保险方式转嫁风险,汽车保险便随之发展起来。
“人生处处有风险”,规避风险,减少意外带来的损失是每个车主的心愿,汽车保险就是规避风险的一个好方法。总的来说,汽车保险具有广泛性、差异性、保险标的可流动性、出险频率高等特点。
说到汽车保险,它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首先它的出现,解除了企业与个人对使用汽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担心,一定程度上提高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欲望,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其次,汽车保险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而且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在我国,随着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道路交通建设的投入越来越多,汽车保有量逐年递增,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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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要素
1.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合同的参加者,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并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来说,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认可。《保险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①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指受保险合同保障,且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人。一般来说,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资格没有严格的限制,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法人不能作为被保险人,只有自然人而且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才能成为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被保险人,但父母为其未成年的子女投保时除外,只是最高保险金额通常有限定。
2013年6月10日
电话车险 逼抢传统车险10%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