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财险湖南株洲市分公司成功识破一起重大骗赔案

 所属分类:株洲市车险 人保车险   2013-8-15 11:44:58    加入收藏

近日,中国人保财险湖南株洲市分公司理赔中心茶陵县分部以敏锐鉴别力成功识破一起重大骗赔案,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2.2万元,受到上级公司通报表彰。

  2011年2月25日下午4时18分,人保财险株洲市分公司理赔中心95518接到报案人曹东良电话,称其在人保财险茶陵支公司投保的湘B83883机动车辆于2011年2月25日下午4时左右在茶陵县严塘镇尧水乡尧市村地段与一辆湘AEB411东风日产天籁小车相刮擦,导致对方车辆翻车,造成车上人员一人重伤、四人轻伤,车辆全报废的严重交通事故;需要赔偿三者车直接经济损失22.2万元(其中:交强险赔偿金额11万元,三者险赔偿金额10万元,医疗费1万多元)。

  95518接到报案后,立即调度株洲市分公司理赔中心茶陵分部查勘人员前往事故现场查勘。查勘员赶到事故现场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勘查。发现车牌号湘B83883车辆停放在一条由乡下通往茶陵县城方向右转弯长坡顶右侧,对方车辆在转弯处冲下道路左边护坡,车身严重受损,主副侧气囊均已爆裂,其上有大量血迹,从转弯处至护坡底部直线距离有10米之远,护坡表面灌木有明显碾压痕迹。

  经现场勘查与询问报案人情况看,该起车辆事故存在许多疑点:一是该案非现场第一时间报案;二是事故车辆经勘查车身碰撞刮擦痕迹不明显;三是驾驶员存在有“酒驾”嫌疑。为进一步查明事情真相,茶陵分部查勘员一方面向茶陵支公司经理作了汇报,另一方面向市分公司理赔/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室报告,在取得领导支公司下,查勘人员兵分两路,一路赶往医院、交警调查取证;另一路再次返回事故现场对周围群众及睹击者进行调查取证。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得知该案出险时间不符。出险时间为2011年2月24日晚上,并非报案人曹东良所称2月25日下午出险;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非被保险人谭美林所驾驶,而是报案人曹东良借了被保险人谭美林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于2月25日交车给车主后才随车主爱人一起将车开回现场报案,在时间上有误。同时,查勘人员在交警协助下,向事故现场周边群众进行调查询问,据当地群众目击者反映与证实:被保险人谭美林、报案人曹东良与被碰车辆(三责车)驾驶员谭强强系同一个村之人。事故发生前报案人曹东良、三责车驾驶员谭强强曾在一家“农家乐酒店”喝酒吃狗肉,酒足饭饱后,三责车驾驶员谭强强先行离店,半小时后报案人曹东良接到三责车司机谭强强打来电话说:“我驾驶的车翻了,因酒驾,怕受处罚,没有报交警,来帮帮忙吧!”报案人曹东良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简单处理,随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为进一步证实三者车驾驶员谭强强是否酒驾,查勘人员再次前往茶陵县人民医院取证,在院方大力配合下,以及公安交警强有力政治思想攻心下,三责车驾驶员谭强强终于承认了调查情况属实。

  被保险人谭美林、报案人曹东良为讲哥们义气,在得知三责车车主谭强强车辆现已脱保,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损失的情况下,三人相互串通,为减少好友谭强强经济损失,打算敲诈一笔保险赔款,于是制造假现场、冒充肇事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要求尽快赔付。

  查勘人员向被保险人谭美林、报案人曹东良出示了三责车车主谭强强的询问笔录、医院所提供的对谭强强入院时曾做过的“止血、醒酒、护胃”治疗病历记录,两人在大量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合伙骗赔的事实,在《拒赔/拒付通知书》上签了字“案件不实、放弃索赔”。此案目前已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201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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