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一次,交强险费率最高上调15%
今后
■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动
日前,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据报道,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通知还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不得擅自加收或减收交强险保费。
目的
■加大酒后驾驶违法成本
通知强调,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
公安部强调,实行这一制度是预防酒后驾驶的需要。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机动车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制度,对连续发生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辆上浮保险费率。
算账
■家轿醉驾最多多交570元
根据2008年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六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一年交纳交强险费用950元。若醉驾一次下一年的交强险最高将涨至1235元,醉酒驾驶数次,则最高可能上浮至1520元,就要多交570元。
根据目前商业车险遵循的通例,“酒后”或者“醉酒”驾车出险的,保险公司都不会予以赔付,饮酒开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均在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中。另据了解,此次通知发布的制度,仅限于与交强险费率挂钩,暂不涉及商业车险。
争议
■多数车主持欢迎态度
通知一出,虽然业界各方争论较多,但总体上多持欢迎态度。
“这对财险公司来说是个利好消息,省内各财险公司近几年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大打价格战,进入了微利时代,有的保险公司由于亏损,已经拒保出租车了。因此,逐步实施酒驾联动的费率制度,在督促引导司机文明驾车的同时,也有利于帮助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弥补亏空。 ”某财险公司李经理对此举措表示欢迎。
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现出担忧。“这个制度是好,但对于互碰自赔或单方肇事的司机来说也许起不到作用。因为这两种情况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只通知保险公司出现场查勘定损进行理赔,不一定要求交警到场记录事故划分责任。”另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
多数车主听到消息后表示支持,他们认为这将增加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但同时他们也表示,此项规定未必能有效扼制酒后驾驶。“不一定能控制住酒驾,毕竟五六百元的上涨幅度未必能打消某些人的侥幸心理。”车主崔先生表示。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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