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车辆投保车损险时,附加涉水险必不可少

 所属分类:  2013-8-16 20:54:06    加入收藏
雨季临近,司机驾车外出应留心车辆涉水受损。一项投保调查数据显示,超八成私家车未投保涉水险,这意味着这部分车辆发动机因涉水受损将无法获得保险赔付。保险专家提醒,发动机涉水受损不容忽视,在为车辆投保车损险时,附加涉水险必不可少。

  所谓涉水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指机动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在水中启动时,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的保险产品,通常具有15%的免赔额。此外,投保车主为了防止或减少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也在涉水险的赔付范围之内。据了解,目前一辆10万元的机动车,附加涉水险大约花保费百元左右。

  针对车主附加投保涉水险积极性不高的现状,一位车险负责人分析,一类是车主并不知道车损险条款不包含涉水责任,而通常车主不主动提出购买涉水险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主动提醒车主的。另一类则是车主觉得多花几百元钱买涉水险没有必要。据了解,占据市场八成份额的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这三大保险公司的车损险主险中,并不含涉水险。

  "南方地区因暴雨出现机动车被雨水浸泡并不鲜见。"不少车主认为车损险就已经包含了涉水损失保障。上述保险专家指出,如果没有购买涉水险,只有车辆静止被淹,在没有强行发动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而遇到道路积水,在可预见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依然涉水行驶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如果购买了涉水险,那么保险公司对受保车辆因路面积水和水中启动造成的损失都可以进行赔付。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查阅相关车损险责任时发现,天平保险作为专业车险公司,其车损险已包含涉水方面的风险责任,车主投保车损险后不用再额外投保涉水险。

2013年7月8日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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