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终于要拉开大幕
呼唤已久的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终于要拉开大幕了。
在7月21日~22日保监会举办的保险业深化改革研讨班上,部分保险机构负责人提出,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时机已经成熟,市场化改革有利于提高行业竞争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商业车险费率等改革,逐步实现市场化的定价机制。
前不久,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也在“2013陆家嘴论坛”直指2.5%的寿险预定收益率已经持续14年,严重抑制了保险需求,不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
有知情人士透露,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的通过,有望近期公布。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经过多年发展,当前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逐渐成熟,“一是市场经济的基础逐步完善;二是保险公司经过一定时间累积的经验后具备应对能力,如技术层面上有条款、费率制定上的能力;三是保险产品的价格优势是争取市场份额的营销策略,从国际化的角度来说也亟待改革。”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主任郭金龙认为,“由于偿付能力等资本监管要求,预定利率大幅上升的可能性不大。”广发证券研究报告显示,基于当前保监会偿付能力150%的红线,只放开定价利率并不放开评估利率(3.5%)的情况下,预计上限在3.5%左右调整。
据了解,此次费率市场化改革只涉及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传统险),目前普通寿险仅占保费收入10%,其中绝大部分是续期保费,新单中占比预计不超过5%,对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影响不大。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学教授朱俊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费率改革的出发点赋予市场主体定价的自由权和价格的充分竞争。更为市场化的运作之下,价格竞争引起的优胜劣汰是正常的。”
某险企精算师陈先生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坦言,如果按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思路,先放开传统险,即由2.5%放开至3.5%,那么会影响到保障型产品,对分红险的影响不会太大。放开利率限制在保障型产品方面肯定会有一些冲击,但说对市场起到颠覆性的变化基本上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