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售后服务:重视车险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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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8 22: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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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车辆的增长速度可以应该和“日新月异”的房价有一拼,在众多的新增车主中,都对车辆保险有着很大的需求,但是对
车险有比较深刻认识的就很少了,再加上保险公司车险产品的种类也较多,投保的服务更是琳琅满目,也造成了许多车主的困惑。
交强险:购买新车险种应“求全”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月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保险公司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由于新车大多对应的驾驶员是新手,出险率比较高,所以保险公司一般不愿意提供给新车很大折扣。而对于一些特定的人员,如公务员、医生等等,保险公司会给与一定的优惠,打8折甚至更少销售他们保险。除了国家强制规定购买的交强险,新车主还需购买一些必要的商业险种,其中包括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使自己的爱车和人员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附加险:酌情购买,保险公司要细选 .
车主要根据自己汽车的实际状况与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附加险。这些险种包括:单独玻璃破碎险(注意是单独)、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等。如果爱车经常出入交通混乱的市场等地,容易刮蹭爱车漆面,您就可以考虑买一份划痕险;如果爱车不得不停放在建筑工地旁的停车场,时常有飞来的小石块,车的挡风玻璃又价值不菲,那就建议您单独投保一份玻璃破碎险,以避免经济损失;此外,夏天天气热,汽车容易产生自燃,您在经济条件充裕的情况下也可以购买自燃险,做到有备无患。新车新手难免磕磕碰碰,发生事故的频率也相对较高,因此,如果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新车,按要求您必须购置全险;如果您采用全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新车,您本人又是一名新手,为了减少损失,可以考虑购买除自燃损失险外的所有投保内容。在确定了应该选择的险种以及可以获得的优惠以后,我们在购买车险的过程中应该如何选择保险公司,购买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业内人士建议,如果您的车是新车,而且车价相对较高,可选择大公司的车险。因为越高档的车,修理费用也相应越高,一旦出现事故,可能承受的经济压力也就越大,而大公司的赔付额度相对会高一些,定点维修厂的级别也比较高。
售后服务:重视车险理赔服务
买车险的车主最关心的问题在售后服务,买保险买的就是服务,如果车辆出险后服务不到位,非但不省心、而且还闹心,选车险一定要做到挑选好的保险公司,目前很多车险时电话销售出的,虽然很快捷,但是中间缺少人的参与多少会出现一些问题,国内在车险这一块综合起来说安邦是最好的,其次是平安和民安保险。安邦提供的快速赔付,在市场上取得了不少的好评,关于这方面,车主可打听下本地车主的口信,毕竟这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车险对于一个有车且爱车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心爱的车,在购买车险时了解这些知识也是很必要的。
永安车险费率及服务
1、使用费率:费率按照现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浙江地区的费率规定执行;
2、折扣率:投标书中的折扣率商业险统一为70%,适用于招标人的所有车型(包括国产、进口),交强险折扣率按照保监发[2007]52号文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中规定执行:
①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10%; ②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20%; ③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30%; ④上一个年度发生一...
查看全文>> 2012年10月28日
汽车购置税一旦征收后非特殊情况购置税是无法退的
有不少报纸和汽车网站等媒体上都提醒过大家注意一种行骗方式,即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主动要为车主朋友办理退还汽车购置税。贵州都市报就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车主肖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车管所工作人员,因国家出台新政策,肖先生新买的车可以退还3%的购置税款,然后给了肖先生一个所谓的“北京国税局专门退还车辆购置税的电话”。肖先生拨打这个电话后,按提示把银行卡插入ATM机里面,刚输入密码,卡里面的两千多元钱就全部被转走了。肖先生后悔莫及,但报案也为时已晚。
众所周知,汽车购置税为国家征收的税种,...
查看全文>> 赔款金额得细算
“修车清单明明写着2000元,可保险公司只赔了1500多元,他们还搬出许多听不懂的车险条款,意在说明他们少给理赔款是合情合理的,但我们购买车险,要的就是全额理赔,早知保险公司的理赔款要打折扣,还不如省下这笔保费。”正在办理理赔手续的张先生正怒气冲冲地叫嚷。此时他深刻体会到“理赔难”的另一种症状———理赔金额算不清。
而理赔人员只能把满腹委屈吞进肚里,耐心劝导张先生先核对理赔款计算方式。其实他们时常蒙受这种“不白之冤”。究其原因,是车主要求全额理赔的“想当然”与保险公...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6日
车辆未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到底给予赔偿吗 车辆转让后未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近日,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永诚财保襄樊公司赔偿李某2.8万元。
去年3月,杨某为自己所有的别克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共交保费4451.45元,保险期限自2007年3月28日至2008年3月27日止。
同年11月13日,杨某将该车转让给了李某。一周后,张某向李某借车用,驾驶该车行至襄阳区峪山镇路段时发生事故,车辆严重受损。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勘察,并作出了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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