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骗保案例:假赔案坑害20多家公司

 所属分类:  2013-8-18 23:47:06    加入收藏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特别是以假保单、假机构、假赔案为代表的“三假”案件更令不少投保人损失惨重。今年“3.15”之际,除在消费领域打假外,浙江保监局也呼吁大家一起在保险领域打假,更好地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案例:


  “假保单”背后是“假机构”


  2008年,王磊航空险假保单事件在经过处理后,去年仍然有此类案件的相关投诉。据浙江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去年以来,浙江市场已先后发生多起“假保单”案件,涉及意外险、交强险等领域,而“假机构”正是幕后推手。比较典型的是孙鸥群事件。


  2009年9月,姚先生的车子出了点小事故,需要理赔。但出乎他意料的是,经保险公司再三甄别后发现,他的保单及保费发票都是假的。姚先生共有三辆车子在保险员--孙鸥群这投保,一共交了11700元。结果,全部保险合同和发票都被证实系伪造。原来这位保险员,早在2008年2月就不是这家保险公司的人了。


  引蛇出洞后,警官抓捕了孙鸥群,发现她俨然自己开起了保险公司:自己打印了保单和保险合同;网上找人私制公章;遇到理赔,她自己拆东墙补西墙加以解决……


  截至2010年1月11日下午,已有17名保险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诉,超过50名受害者报案或向警方咨询,案件涉及金额超过10万元。


  提醒:


  正规渠道购买更“保险”


  浙江保监局提醒,为防止购买到假机构的假保单,应当向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购买保险产品。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产品,应当注意核实其是否具有有效的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不要因贪图价格优惠而购买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及从境外流入的“地下保单”,保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在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营业场所之外购买保险的,应注意核实业务经办人员的身份,可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如是个人代理人(俗称营销员)应出示展业证,必要时可向保险公司咨询核实。此外,我省财产保险行业已全面实行“见费出单”制度,购买车险等财产保险产品尽量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


  案例:


  假赔案坑害20多家公司


  在2009年浙江保险业十大假赔案中,既有市民在保险公司集中高额投保,后来谎称遭受意外导致伤残,向保险公司骗取赔款的;也有市民购买公司后,虚构设备买卖合同,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后,故意人为纵火骗取赔款的。


  而在十大假赔案中,记者发现,有一半和车险索赔相关,其中,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的便是吴家父子的“5·12”系列保险诈骗案。原先经营修理厂和转包出租车生意的吴家父子,为扭亏为盈,想出了“碰瓷”骗保的馊点子。


  在作案环节中,有人专门负责选择撞车区域和撞车方式,安排作案司机;有人专门负责接送司机、选择具体撞车地点;还有人专门负责整理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在作案工具上,主要选择配件昂贵原产斯巴鲁轿车,和营运中的出租车或二手的微型汽车


  最终,这一起系列保险诈骗案成功破获,涉嫌骗保犯罪嫌疑人14名被抓获,涉案金额近145.3万元,涉及的保险公司多达20余家。


  提醒:


  投保人应做好自律


  投保人除加强防范意识,保护自己不受假保单之害外,也要杜绝侥幸心理,通过自律与制造虚假假赔案绝缘。随着“打假”的日益深入,除了被保险公司拒赔外,投保人也有可能面临进一步处罚。


  据悉,目前浙江保险业已在交强险信息平台基础上完成了全国首个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该平台设置了自动识别、抓取和提示可疑赔案的功能。此外,意外险的单证数据监测平台也已建成运行,健康险信息平台建设已启动前期调研工作。

2013年6月29日

高温频发意外 自燃险需另外投保
    近日,我省持续高温,不仅人们感到身体疲惫、心情烦躁,连汽车也开始“吃不消”。上午,记者从我省一些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了解到,近日车辆保险的赔付率比前些时候已有小幅上升。寿险理赔由于存有滞后性,相关数据还无法统计,但据估计由高温引发的意外、疾病“险情”也将会在秋季迎来理赔小高峰。保险专家还就车辆和人身如何在高温下避险、理赔给出相关建议。   自燃险需另外投保   上午,记者采访的几家财险公司理赔部人士均表示,近日比前段时间明显忙碌起来。一财险公司车险理赔部的臧经理介绍,通常换季时保险理赔增长率较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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