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真空期”可提供临时保险

 所属分类:  2013-8-20 21:17:52    加入收藏
购买新车以后,绝大多数车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保险,且通常都是包含交强险和各类商业险种的全险,以为这样就“安全”了。然而,很多车主并不知道车险还有生效时间一说,即交强险是即时生效,而商业险次日生效,这意味着从投保到生效有一个时间差,一旦在这个“真空期”出了事故,损失只能由车主自己来承担。

    投保当天出险被拒赔

    刚刚成为“有车一族”的韩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郁闷事。6月初,刚提了新车的他,给爱车上好牌照、买好保险,结果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蹭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车。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他应对此次事故负全责。

    “还好,买了全险。”韩先生窃喜。事故发生后,他第一时间想到了刚刚购买的车险,并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及申请理赔,却被告知交强险已在办理的时候即时生效,可以赔偿对方损失,但保险公司不能给韩先生的车理赔,因为他的商业车险保单还没有到生效时间。

    当天买的保险,却不是当天生效,保险责任还有“真空期”?这让韩先生难以理解,可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非常充分,还拿出相关的规定,韩先生最终只能自掏腰包修理爱车。

    事实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和韩先生一样,许多车主都以为办理了保险就万无一失,却没料到车险还有“生效时间”这一说。

    商业险目前不能即时生效

    2009年以前,对于新购车辆投保,商业险和交强险都存在“次日生效”的习惯做法。2009年,保监会意识到这一问题后,于当年3月底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交强险将实行“即时生效”。不过,对于商业险来说,到目前依然无法实现即时生效,也就是说,如果车主是1日当天购买的商业险保单,要到2日零时整才能生效,这就出现了“保险空当”,一旦在此期间,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投保人的财产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还没有实现即时生效,而且在现在的条件下,即时生效还是有些难度的。”省城一家财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车主在投保后应当注意生效时间,没有到生效时间的汽车就是处于无险期用车,在无险期用车时发生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会理赔,只能由车主自己来承担损失。

    “真空期”可提供临时保险

    据记者了解,在国外,许多国家都明文规定,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投保人从缴纳保费之日起,就已产生保险责任。如果在办理保险期间,涉及保险公司审批投保人的资格,这期间是不能收取保费的。如果收取了保费,那么,保险责任从缴纳保费之日起就有效。

    此外,有一些国家还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说,投保人交了全部或者首期保费之后,如果保险责任尚没有正式开始,则保险公司会给投保人提供一份临时保险,如发生保险事故,就按临时保险理赔。

    “我们可以效仿国外提供临时保险的做法,不过在国内最新规定出台前,车主最好提前了解车险合同中的‘空当期’。”上述车险公司人士表示,比如通过网上买车险等方式,虽然商业险也是次日生效,但至少车主对车险生效的具体时间有清楚的认识,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车上路才是有商业险保障的,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开风险。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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