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具体介绍

 所属分类:  2013-4-26 20:24:32    加入收藏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公司称为保险人(即第一者),车主称为被保险人(即第二者),除保险公司和车主以及车上人员之外的称为第三者。“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三责险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选定,一般有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底价 车险 网认为20万三责的性价比最高。
交强险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的最基本的保障。当被保险车辆对第三者造成伤害时,首先用交强险进行赔偿;当交强险不够赔付时,用商业三责险来补充。因此,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不是重复投保。底价 车险 网建议:购买交强险后,再购买20万赔偿限额的商业三责险作为进一步的保障。

2013年4月10日

保险车辆的事故赔偿还包括火灾、盗窃及施救等
     保险车辆的事故赔偿除去道路交通事故以外,还包括火灾、盗窃及施救等。 一、火灾损失的确定 根据车辆损失险条款的规定,车辆发生火灾事故属于保险赔偿范围。这里的火灾是指车辆本身以外的火源以及事故造成的燃烧导致保险车辆的损失,不包括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和因车辆本身漏油、漏电或载运货物等原因引起的火灾损失(车辆自燃)。 在对火灾事故车辆进行报失鉴定时.应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证明,确认火灾原因及是否应付保险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附加自燃损失险,那...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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