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涉水险的建议
近期,一场强降雨将北京变成汪洋泽国,很多涉水行驶中的汽车被淹没并导致发动机不可逆的损失。由于这次强降雨,很多车主因发动机损坏造成的损失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很多车主原以为投保了车损险,理应得到合理的赔付,但事与愿违,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只能自掏腰包。为此,很多车主百思不得其解。
背景透析
造成这一现状的内在原因是:目前占据市场主要份额的A、B、C车险条款车损险主险中,并不含涉水险。所谓涉水险,又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这是一种商业车损险的附加险种,指机动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在水中启动时,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的保险产品,通常具有15%或20%的免赔额。另外,投保车主为了防止或减少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也在涉水险的赔付范围之内。
事实上,目前市面上的车损险虽包括了发动机进水造成的损失,但是其前提是车辆在静止情况下被淹、车主没有强行发动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在可以预见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依旧涉水行驶造成的车辆损失,车损险就不给予赔偿了。如果车主购买了车损险,当其爱车被水浸泡且没有点火强力发动的情况下,车主是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相反,如果车主不慎涉水行驶,导致发动机受损的,除非买了“涉水险”,否则就需要自己解决了。这就是众多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的机动车辆发动机被水淹,导致汽车发动机不可逆的损失而商业保险公司不赔付的缘由了。
涉水险投保率不高的原因
据统计,目前涉水险的投保率仅为1%,很多公司虽有涉水险这一险种,但由于车辆涉水行驶而导致发动机损坏后的赔付数额大,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而保费相对低廉;同时涉水险的费率仅有车损主险费率的5%,据了解,目前一辆10万元的机动车,附加涉水险标准保费大约在100元左右,如果按商业险最高优惠30%计算,则仅有70元保费。
而与低廉的保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涉水险事故发生频率高,风险大。加上对是否违规导致发动机进水这一现象判定较难,极易造成骗保现象,商业保险公司出于自身经营效益的考虑,不愿推广涉水险或拒绝承保涉水险;同时,广大车主对涉水险的专业知识了解较少,辨析不清车损险和涉水险保障责任的内涵和区别,误以为投保了车损险就能安全保障由涉水行驶而导致的发动机损失责任。
这种需求方不知内情和供给方不愿提供产品服务的内在动机相互交织,共同演绎了涉水险投保率严重不足这一事实,并最终上演了险企和车主相互辩驳及争执的“闹剧”。
发展涉水险的建议
涉水险虽为主险车损险的一个附加险种,但由于其特定的保障内涵而备受瞩目。涉水险不仅具有经济补偿和稳定社会的职能,在现阶段更是提升保险业参与经济社会综合风险管理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具有重大的经济社会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涉水险刻不容缓。
具体来说,一是立足我国涉水险经营现有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涉水险承保理赔经验,科学厘定涉水险费率,根据业务赔付情况,适度提高费率,建立与自身保障责任相匹配的费率定价和形成机制,进一步激发商业保险公司销售意愿,确保涉水险这一产品有效供给。
二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涉水险保险意识,提高投保率。当前,我国涉水险投保率严重不足,除了保险公司不愿承保、推介和拒保方面的原因外,公众对涉水险保险意识不强和保障责任辨析不清也是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险意识从而刺激涉水险有效需求,确保涉水险业务高效快速增长,最终有效发挥涉水险的经济补偿和风险保障作用。
三是完善各项经营配套措施,助推涉水险健康可持续发展。首先,进一步健全暴雨洪水大灾预警机制,增强广大车主自我涉水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避免车辆涉水行驶现象发生;其次,加强和改善城乡排水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避车辆涉水风险,通过改建城乡排水系统,减少城乡道路积水,进而达到减少或避免因车辆涉水而导致发动机及其他零件损坏的目的;再次,充分发挥各个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优势,继续推进保险主体与气象、车辆修理厂、交警、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部门的合作进程,加大对涉水险不合理骗保手段的研究和侦破力度,有效整合政府监管机构、行业、学界、汽车相关产业及研究中心的各项资源,大力提升涉水险查勘理赔的精确性和可操作性,杜绝和取缔不合理赔付现象的发生,确保涉水险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