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政缘何出台?
虽然目前尚不知道今后究竟要多支付多少保费,但得知这样的消息后不少车主还是表示出了无奈。与此同时,各保险公司则积极酝酿应对方案,费率调还是不调,该怎么调,成了各界关注的焦点。而作为一种过渡方式,杭州多家保险公司已纷纷降低给代理机构的返点,顷刻间 汽车保险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车险新政缘何出台?在这场“动荡”后谁是最大的赢家?6月1日之后各保险公司能否守住7折下限?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业内人士、专家以及消费者,听听他们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新政是对正常秩序的维护
发言人:何文炯,浙江大学保险学教授
《通知》中的一些规定,比如折扣不得低于7折,不得以赠送其他保险产品的方式暗中降低费率,这是对正常秩序的维护,对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双方都是有利的。
实际上保险打折成风不是一种正常现象。出于竞争需要适当地打低一些折扣无可厚非,但打到四五折就太离谱了。由于恶性竞争的态势一时难以遏止,国家保监局只好通过强制手段恢复正常的市场秩序。对保险公司来说,打折打得少了,保险公司的收入自然也就提高了。对消费者来说,打的折越多似乎获利越大,但从长远看却未必。价格越低越好是对保险行业的误读,过去行业里的种种不规范操作,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赢利,致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如果恶性竞争一直持续下去,难免会有一些公司破产,消费者也就跟着倒霉。
《通知》出台的初衷正是为了规范市场健康发展,遏制价格的的恶性竞争。实际上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是拴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唇齿相依。如果恶性的价格战真能就此停止,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将是最终的赢家。
保费只是恢复到合理水平
发言人:黄鲁建,业内资深人士
我并不赞同保费将普遍上涨的说法,实际上只是恢复到合理水平而已。各保险公司制订的费率都是经过综合测算并经过审批的,在这个费率的基础上适当浮动才能保持赢利。如果跟这个费率相差太多,保险公司也就没有制订费率的必要了。
小公司为吸引客户拼命拉低价格,大公司为保住客户只能跟进,价格上的无序恶性竞争带来了诸多问题。去年全省的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上至少是部分公司亏损,长此以往肯定要出大问题。
过去没有硬性规定,只规定政府采 购车辆的保险折扣不低于5折。因为政府用车损耗不大且出险率低,这一规定也是较为合理的。但是有一些保险公司为招徕客户,允许个人车辆挂靠政府单位,严重扰乱了这一市场。另外,由于被代理机构或其他环节拿走了一部分返点,实际上能拿到四五折保险的消费者并不是多数。新规出台,对多数消费者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能否落实还真的很难说
发言人:刘小姐,某保险公司职员
如果能做到折扣不低于7折,对我们来说当然是好事,毕竟公司的收入会增加。1辆15万元左右的车子,在我们公司1年的保费大概是3000元出头。如果按照7折来算的话,就要提高四五百元。可是,我的疑问在于大家能否都自觉遵守。
我们公司以前的最低折扣是5.5折,其他一些公司还要低,最低的竟打到了4折。如果各公司都在7折以上,那就意味着小公司没有价格上的竞争优势,客户就会大量流失到大公司去。这是小公司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当初发起价格战的原因也就在此。
如何监管肯定是一个大问题。小公司如果折扣不下来,客户不断流失,就会面临破产。新的政策出来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但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小公司的利益反而受到损害。为了生存下去,小公司肯定会想出各种办法。明的不允许低于7折,暗地里还是可以操作的。比如返点,保单上体现不出来,都是在私下操作的,怎么监督呢?
行规“一刀切”不合理
发言人:周先生,某贸易公司车队长
折扣不低于7折,我不相信这样的行规能执行下去。原因很简单,保险公司面对的是不同的客户群,即使是强制执行,这种“一刀切”的方式也难免要失败。
我现在管理着公司30多辆的车队,这种特殊地位让我与保险公司打交道时占有优势。我们公司的 汽车价格比较高,每次至少会有三四家保险公司主动找我谈,而且都是部门经理以上的人。保险公司给我的折扣不到5.5折,选哪一家我有很大的选择权。即使是6月1日之后,我的这种优势还会依然存在。公司的车子要到9月份续保,我可以肯定地说,虽然上面说不能低于7折,到时候保险公司给我的折扣只会更低。
出台这样的规定,倒是苦了普通私家车主。个体的车主绝对是弱势群体,保险公司这次可以拿着“不低于7折”的幌子,名正言顺地向车主收取高额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