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进水有了保险也不能“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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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2 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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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车被水淹后,保险公司是否负责理赔呢?我们对几家保险公司作了调查。
每个公司对有关机动车涉水的险种名称不同。人民财产保险叫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华泰保险、太平洋保险(微博)叫涉水损失险,而平安保险则没有这个单独险种,是包含在机动车辆损失险里。
每个公司的理赔范围是不同的,尤其注意的是,华泰保险和太平洋保险虽然在名称上一样,但理赔范围却不同。所以车主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险种条款,不要因为疏忽而造成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不同,保费也不同
我们以一汽-大众速腾1.8T自动豪华型,官方售价21.68万元为例。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报价为115.99元,华泰保险的发动机涉水险报价为165.70元,太平洋保险的涉水损失险虽然是单独的附加险,但报价时只能报车辆的“全险”价格,而平安保险不是单独险种,无法报价。涉水险是机动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所以只能在原保险公司投保。另外,投保时发动机已损坏、故意损坏、或者发动机自然磨损老化损坏等情况,保险公司依然是不理赔的。
除了发动机损失,其他损失也有保障
当汽车被水淹时,进水的可能不只是发动机,其他部件因进水而损坏是不是也能理赔呢?答案是肯定的,其他的损失都是包含在机动车辆损失险内的,只要不是人为造成的损失都可以赔付。例如,如果因车内进水造成音响损坏也可要求赔偿,前提是原厂产品,而不是自己加装的产品。
有了保险也不能“有恃无恐”
虽然现在有些保险公司对汽车在水中再次启动的发动机进行理赔,但也不能“有恃无恐”,因为保险公司的最高保额只为5万元左右,一部好车的发动机可不是这5万元可以买到或可以修好的。而且这中间所浪费的时间、精力,保险公司也不会负责,所以当爱车遭水淹及排气管或者进气管进水,车主一定不要再次启动发动机,可以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叫救援。
案例回放
李先生的车在“麦莎”台风中被淹了,于是顺理成章地打报险电话进行索赔。第一次保险公司表示“因操作不当,只能理赔部分损失”。王先生对车险也不熟,所以也是全由着保险公司拿主意。但到了第二天保险公司又打来电话表示,理赔理由改了,大概的意思就是“因台风影响,车辆进水,全额理赔”。这意外的惊喜自然让王先生喜出望外。
台风有大小理赔要一致
能有意外惊喜消费者自然不会反对,但从这件案例中我们应该也有所警惕。笔者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过程应该是很严谨的。保险公司出完现场之后,理赔的理由明确了也就不应该再变了。
如果说是因为这次“麦莎”带来的损失太大,保险公司在这关键时刻为了突现它的社会价值,为受灾群众尽可能地挽回损失自然是义举。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样的义举让广大车主有点心慌。消费者更希望保险公司能按既定的条款来理赔。保险公司要是一会儿做“球员”,一会做“裁判”,今天可以吹自己一个“点球”,明天会不会吹谁一个“点球”?
保险条款90%一致,10%差异
据业内人士介绍,各家保险公司车损险条款内容在90%上是一致的,余下10%差异点在具体的免责条款上。有的保险公司对因进水造成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仅限于发动机部分;有的公司又将责任限为电路部分等等。
有业内人士表示,各家保险公司的车损险价格不尽相同所以对免责范围的限定也是各有各的理解。对这种说法,汇业律师所的吴冬律师表示,“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因为消费者接收到的信息是车损险这样一个概念,他本身可能既不是车辆结构的专家也不太了解保险。这样一来,消费者很容易被车损险这样的整体打包式的责任买断麻痹。而保险公司的条款细节又不一样。如果保监委能在条款上对各家公司做到一些统一,对消费者将是一件省心省力的事。”在目前的车险市场情况下,能帮自己的可能就只有消费者自己了。多了解一些免责内容,多掌握一些索赔的知识。
每个公司对有关机动车涉水的险种名称不同。人民财产保险叫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华泰保险、太平洋保险(微博)叫涉水损失险,而平安保险则没有这个单独险种,是包含在机动车辆损失险里。
每个公司的理赔范围是不同的,尤其注意的是,华泰保险和太平洋保险虽然在名称上一样,但理赔范围却不同。所以车主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险种条款,不要因为疏忽而造成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不同,保费也不同
我们以一汽-大众速腾1.8T自动豪华型,官方售价21.68万元为例。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报价为115.99元,华泰保险的发动机涉水险报价为165.70元,太平洋保险的涉水损失险虽然是单独的附加险,但报价时只能报车辆的“全险”价格,而平安保险不是单独险种,无法报价。涉水险是机动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所以只能在原保险公司投保。另外,投保时发动机已损坏、故意损坏、或者发动机自然磨损老化损坏等情况,保险公司依然是不理赔的。
除了发动机损失,其他损失也有保障
当汽车被水淹时,进水的可能不只是发动机,其他部件因进水而损坏是不是也能理赔呢?答案是肯定的,其他的损失都是包含在机动车辆损失险内的,只要不是人为造成的损失都可以赔付。例如,如果因车内进水造成音响损坏也可要求赔偿,前提是原厂产品,而不是自己加装的产品。
有了保险也不能“有恃无恐”
虽然现在有些保险公司对汽车在水中再次启动的发动机进行理赔,但也不能“有恃无恐”,因为保险公司的最高保额只为5万元左右,一部好车的发动机可不是这5万元可以买到或可以修好的。而且这中间所浪费的时间、精力,保险公司也不会负责,所以当爱车遭水淹及排气管或者进气管进水,车主一定不要再次启动发动机,可以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叫救援。
案例回放
李先生的车在“麦莎”台风中被淹了,于是顺理成章地打报险电话进行索赔。第一次保险公司表示“因操作不当,只能理赔部分损失”。王先生对车险也不熟,所以也是全由着保险公司拿主意。但到了第二天保险公司又打来电话表示,理赔理由改了,大概的意思就是“因台风影响,车辆进水,全额理赔”。这意外的惊喜自然让王先生喜出望外。
台风有大小理赔要一致
能有意外惊喜消费者自然不会反对,但从这件案例中我们应该也有所警惕。笔者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过程应该是很严谨的。保险公司出完现场之后,理赔的理由明确了也就不应该再变了。
如果说是因为这次“麦莎”带来的损失太大,保险公司在这关键时刻为了突现它的社会价值,为受灾群众尽可能地挽回损失自然是义举。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样的义举让广大车主有点心慌。消费者更希望保险公司能按既定的条款来理赔。保险公司要是一会儿做“球员”,一会做“裁判”,今天可以吹自己一个“点球”,明天会不会吹谁一个“点球”?
保险条款90%一致,10%差异
据业内人士介绍,各家保险公司车损险条款内容在90%上是一致的,余下10%差异点在具体的免责条款上。有的保险公司对因进水造成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仅限于发动机部分;有的公司又将责任限为电路部分等等。
有业内人士表示,各家保险公司的车损险价格不尽相同所以对免责范围的限定也是各有各的理解。对这种说法,汇业律师所的吴冬律师表示,“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因为消费者接收到的信息是车损险这样一个概念,他本身可能既不是车辆结构的专家也不太了解保险。这样一来,消费者很容易被车损险这样的整体打包式的责任买断麻痹。而保险公司的条款细节又不一样。如果保监委能在条款上对各家公司做到一些统一,对消费者将是一件省心省力的事。”在目前的车险市场情况下,能帮自己的可能就只有消费者自己了。多了解一些免责内容,多掌握一些索赔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