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事件:车主“快赔”遇难题

 所属分类:  2013-8-23 17:40:16    加入收藏
 “不服判决,保险公司就不能理赔了。”近日,车主兰小姐向本报记者反映,她遇到剐蹭事故后对到场交警的判决提出异议,但由此引发保险理赔成了难事。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事故责任的划定对第二年的保费有一定影响,一些车主不愿在责任认定上妥协,因此引发的纠纷不少。

  事件:车主“快赔”遇难题

  近日,兰小姐在停车场车位上倒车时与一辆处于其后方车位上出库的汽车相剐蹭,两人当时拿出快速处理意见书,但是对全责无责认定却不一致。随后到场的交警查勘后认定兰小姐全责,但兰小姐拿着手机里的照片证据认定对方已经进入到自己车位一半的位置,自己没有责任。

  由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兰小姐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理赔。而交警则表示,双方已经协商就算启动了快速理赔,因此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只能通过信访途径,如果再解决不了,只能到法院请求裁定。“可以选择接受全责走保险,但我宁可麻烦也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兰小姐表示。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事故责任的划定对第二年的交强险以及将来的商业三者险保费都具有一定影响,有的车主就不愿意在责任认定上作出妥协,因此引发的纠纷却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保监局:可对交警行政复议

  针对车主的困惑,记者咨询了北京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局长助理刘跃林告诉记者,首先停车场不属于快速理赔的适用地点。抛开地点问题,如果在马路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快速挪车,如果不挪车按照规定是要对车主处以罚款的。

  “只要没有在快速处理协议上签字就可以行政复议。”刘跃林表示,双方车主协商责任问题。对责任认定不服的两方车主,可以找交警裁定。如果对交警裁定不服,没有在快速理赔协议书上签字,一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解决。此时交警已经进行了责任判定,兰小姐就可以对交警进行行政复议。

  据悉,快速理赔机制北京于2007年开始实施,责任事故简化成无责、全责和同等责任。

  保险公司:双方可协商解决

  中银保险北分公司车险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在快速理赔的协议书上签字,属于责任不确定,因此保险公司无法理赔。对于这种情况,业内人士给出两点建议:首先可以选择对判决行政复议或信访解决;或者车主如果觉得麻烦,双方协商可以接受判罚,可以到全责方保险公司进行书面说明,一般情况下也可以及时获得理赔。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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