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应渐改“老习惯”
日间小事故保险公司不再“到场查勘”
记者了解到,今后从早上7:30至晚上19:30,在深圳市交警局重点监控的滨河大道、深南大道、北环大道三大市区主干道,梅林关、布吉关和其他有监控设施的关口,以及福龙路、文锦北路、新洲路、皇岗路、香蜜湖路、红荔路等易拥堵的道路,发生轻微互碰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将不再“到场查勘”。
对此,市保险同业公会人士解释,轻微互碰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车辆均能安全自行驾驶的交通事故,而且,这类事故的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没有异议,在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后,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并撤离事故现场,并应在48小时内,共同前往保险公司指引的“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定损理赔手续。
此外,对于不在上述的特定时间与路段内发生的轻微事故,车主又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事故当事人在报案后,也须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待处理,保险公司不能在第一事故现场进行查勘。
54个“快赔点”延长服务
为了配合上述新措施的顺利实行,全市54个车险“快赔点”也将同步延长受理服务时间至晚上19∶30,以避免当天日间的事故索赔拖到次日,以最大程度地节省车主的理赔时间。
同时,当事故车辆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到达就近的“快赔点”后,该服务点须在30分钟之内,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及出具定损单,并继续做好下一步的理赔流程指引,不得无故指引事故当事人到其他地点处理。如果事故双方仍对责任有争议的,事故辖区交警大队将会指派交警在30分钟内到达“快赔点”协助处理定责。
“如果事故肇事方失信不到车险快赔点办理手续,那该怎么办?”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也是许多深圳车主担心的问题。
对此,市保险同业公会人士表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将交由交警部门对其依法传唤到“快赔点”,并由交警指挥中心对失信肇事方进行路面布控,如果对方填写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确认书》,提供的是虚假信息资料,则会按交通肇事逃逸论处。
车主应渐改“老习惯”
“在路上开车出了事,第一反应还是打电话报案等交警和保险公司来定责,都已经成为习惯了。”记者采访注意到,我市车辆保险“快速理赔”机制虽然已经推出三年多,但仍有很多车主不了解或不愿意使用“快赔法”。
随着深圳机动车辆迅速增加,交通事故频率也在增加,由于部分车主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习惯了等待交警现场处理和保险公司现场查勘的服务方式,不及时撤离现场,有时还互相争执,因此极易造成交通拥堵,有时还会引发二次事故的发生,给深圳交通带来更大的压力。
保险业人士表示,随着《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实施,轻微车险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势在必行,也将会成为车主们以后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所以,深圳车主应该开始学习并接受这种新的出险处理方式,渐渐改变“老习惯”,以保障自己的车险理赔更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