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强险的购买的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着深圳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私人汽车,买车之后,上保险当然必不可少,众多车险之中,最重要的当属交强险。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交纳的保险,具有强制性,而且交强险的费用相对固定,但交强险的交纳并不是千篇一律的,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从各个方面对交强险的交纳做了规定和说明,了解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对车友们正确的理解交强险的内容及其应用有着指导性的意义。
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了交强险的定义: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第462号令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为五章,即总则、投保、赔偿、罚则、附则五大部分,共计四十六条。
新的条例颁布以来,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如在强制性上,比以前更严格,即包含了车辆管理者、投保人,也包含着保险公司的义务的强制性。
在理赔上,交强险更趋于完备,交强险除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等少数几项情况外,其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如在费率浮动的问题上,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特别是在违章行为上做了详细的说明,新的交强险条例明确了哪些违章行为应计入费率浮动的范畴,对违章行为的明确更加细化,并且区分出哪些违章行为属于严重违章行为,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严重事故,同时,也规定了因不同违章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对应的费率浮动幅度的变化,以及费率浮动的计算方法等。
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包含了很多内容,从交强险费率计算上可以看出,其所交纳的费用与违章的次数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这对交通安全也起到一定的作用,这里所需要提醒广大朋友们的是,作为每一个车友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营造好的交通环境,安全行车人人有责。
2013年5月6日
在两家公司投保车险,出险是否两家都赔? 最近,有一些本报读者就车险提出了一些问题。为此,记者和保险公司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人士取得了联系,得到了问题的答案,在此,摘录一些,供广大读者参考借鉴。 读者:如果我的车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出交通事故后,我两家都报案,是不是两家保险公司都赔偿? 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不能重复投保。如果在两家公司的投保价值是一样的,在出险后同时找两家公司索赔,两家公司会各赔50%。并不能通过保险多拿到一份保 险赔偿。因为保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而且像这种情况操作起来也有问题,保险公司都需要交通队出的...
查看全文>> 第三十一条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
保险费的10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车辆计算。上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不续保者不享受无赔款优待。
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葵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保险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
查看全文>> 如同寿险市场投连险的误导销售一样,车险市场无序降价引发的恶性竞争、不规范销售也一直遭人诟病。在监管部门治理整顿下,此前车险市场甚嚣尘上的价格战在波澜不惊的表象后面却是暗流汹涌。
近日,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针对车险价格向多家财险公司、车险中介进行深入调查。
折扣:破七折下限
早在两年前,保监会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文件,自2006年7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通过无赔偿优待、随人因素、随车因素等方式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产品...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8日
事故车定损原则二:必要时灵活运用车损险中的“推定全损” 原则二:必要时灵活运用车损险中的“推定全损”
推定全损分两种情况
(一)事故车更换件材料费与变形整形工时费(包括喷漆工时费)达到出险时,购置与被保险车辆同类型的车时的新车购置价(包括车辆购置附加税)的80%,该车视为全部损失,即报废,无修复价值,无需修理。
(二)事故车修理费加上施救费估计达到出险时被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税),该车就推定全损,无需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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