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之后,上车险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众所周知,汽车保险的作用是十分强大的,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走向文明,汽车文明在给人类生活以交通便利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因汽车运输中的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不仅如此,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风险和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较大,特别是在发生第三者责任的事故中,其损失赔偿是难以通过自我补偿的。
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及风险损失是难以通过对风险的避免、预防、分散、抑制以及风险自留就能解决得了,必须或最好通过保险转嫁方式将其中的风险及风险损失得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和转移,以最大限度地抵御风险。
由此可见,买车之后,上车险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众多车险中,最重要的应该算是机动车强制保险了,因为这是唯一一项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车险,给汽车交保险之前,先弄清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很重要。
2010年年初,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联合下发通知,自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加大对酒驾的处罚力度。
条例指出,如果车主在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其交强险费率将下浮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20%。相应的,如果事故多发,则保费也将会按照一定的比例上涨。
比如,北京市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交通强制车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实行后,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为“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其中,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另外车主还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车辆强制保险费用是以机动车作为收取对象,也就是说,处罚是认车不认人,与以往的酒驾处理方式有很大不同。因此,借车给别人的私家车主就要小心了,哪怕违规的是真正开车的人,埋单的也只能是车主本人。
2013年3月13日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还在于赔偿范围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