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太原市分公司成功识破一起“移花接木”重大假赔案

 所属分类:太原市车险   2013-8-29 10:57:58    加入收藏
近日,人保财险太原市分公司成功识破一起“移花接木”重大假赔案,挽回损失20余万元。

  2008年12月20日22时29分,王先生报案称在该公司承保的机动车于2008年12月20日19时在清徐集义乡撞电动车,电动车内一人受伤,本车没有损失,已报交警支队处理。2008年12月20日22时36分,95518调度查勘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查勘人员经现场勘察后于2008年12月22日15时23分反馈95518专线,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一年后,2010年2月10日,当客户提供理赔资料时,该公司发现三者户籍证明及清徐县人民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不清。为进一步确认死者的实际户口身份及死亡时间,该公司安排专人到死者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常规性调查核实。

  2010年3月19日,当该公司调查人员在派出所调查核实时,案情突然发生了急剧变化,一场现代版的“狸猫换太子”大骗局徐徐拉开了序幕。经死者户籍所在派出所核实,该案中死者的实际死亡时间并非保险人提供的户口注销证明中的2008年10月20日,实际死亡时间为2007年5月21日。于是,承保公司和理赔中心高度重视,经过认真审核,反复研究此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经过及责任后,调查人员再次赶赴事故发生地清徐县交警队进行调查核实,案情再次发生重大突破。经交警队核实,死者因2007年5月21日发生交通事故已死亡,但并不是2008年12月20日的保险事故所造成。同时客户向公司提供的交警队责任认定书、调解协议书及公章、办案民警名章等存在诸多疑点,综合各类线索,最终判定该案中死者并非在本次事故中死亡,与此次事故毫无关系,而是其他事故中的死者“李代桃僵”,于是一起骗局最终被识破。

  调查人员掌握到这一重大线索后,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将案件迅速上报公司领导,同时公司决定及时向清徐县公安刑侦部门报案,清徐县公安刑侦部门于2010年3月22日将相关人员拘捕。至此,该重大虚假赔案最终胜利告破,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2万余元,再次取得打击假赔案的重大胜利。

2013年4月26日

车辆的检验和注意事项
     I.验车 业务人员应检验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及车架号码、VIN码等是否与“机动车行驶证”L注明的及投保单上填写的一致;车辆技术状况是否符合GB 7258-2004《机动车辆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是否配备消防设备;车辆内外有无破损;附加投 保全车盗抢险的还应检验是否加装防盗设备,并核对车辆夜间停放地点;在投保单上填写‘了安全装置的车辆,要检验是否属实。 垂点检验的车辆包括:第一次投保的车辆;险后,峙二请加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申未按期续保的车辆;单保第三者责任独...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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