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险为广大保险消费者带来哪些具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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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 17: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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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经正式实施。这一保险业的重大事件,在加强行业法制建设、促进行业优质发展的同时,为广大保险消费者带来哪些具体利益?对此,恒安标准人寿江苏分公司联合《扬子晚报》推出系列专栏,为您解读新《保险法》。
案例:王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保额为40万元的意外保险。5个月后,在一次出外郊游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4个月后受益人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由于事故发生已久,核实与查勘复杂,保险公司迟迟未能支付保险金,也没有做出拒赔决定。
解读:以往的理赔“拉锯战”在新《保险法》实施后将有效得到遏制,保险理赔有了时间约束。
一次性通知补充材料
新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相比较旧法,该条款增加了一次性和及时的要求,从法律上避免了保险公司多次要求客户补充材料的情况。当然,专家也提示您,尽早尽快地提供完整资料,是您及时得到赔付的保证。关于所需提供的资料,您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找到也可以电话咨询保险公司。
理赔期限最长三十日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即便以上案例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新法还明确,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应当自作出拒赔决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先予支付
新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这一条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客户利益出发,考虑到急需资金的情况,将保险保障的意义落到实处。
恒安标准人寿的专家认为,在理赔速度方面的定量规定,将有望极大缓解“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现状。
印度:无交通违规记录的司机可以享受更低的汽车保险费率
印度保险发展及监管局(IRDA)收集了个体司机的理赔记录,建立数据库,帮助保险公司完善承保政策。
印度《商业标准》援引IRDA一位高级官员的话说,“我们收集此类数据,建立一站式信息服务站,当司机在申请汽车保险时,保险公司可以查看到他/她的理赔记录。”
建立这个数据库,是为了帮助保险公司承保“良好风险”客户,对理赔记录较多的司机拒绝承保或增加保费幅度。目前,保险公司决定参照全部的理赔记录确定保费标准,数据库帮助保...
查看全文>> 2013年8月21日
车辆涉水前:把握黄金时间避开高危路段 近日的几场暴雨,广州、东莞多处路段严重水浸,多个车库被水淹没,一下子让“水”成了热门词汇。如果车主为发动机购买了涉水险(属于附加险),那么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
梁文祥张胜波陈文举摄
近日的几场暴雨,广州、东莞多处路段严重水浸,多个车库被水淹没,一下子让“水”成了热门词汇。虽然本次江门幸运地未遇上灾情,但气象部门提醒,广东省进入汛期,突发性灾害天气多发,雷雨大风和强降水天气易发、多发,需注意做好防御工作。看着这些新闻和数据,广大车...
查看全文>> 2013年8月22日
解读六个车险理赔误区,普及理赔知识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很多车友都计划自驾出游或走亲访友,除了时刻注意安全驾驶、防范事故发生之外,提前掌握好基础的车险理赔知识也非常必要。为此,记者采访了业内的投保理赔专家,为大家解读六个车险理赔误区,普及理赔知识。
误区一:异地出险要回家修 万一遭遇异地事故,理赔专家建议分几种情况来对待。在损失不大,维修时间不长的前提下,建议就地维修,毕竟拉回家所发生的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仅承担一次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若事故仅造成车辆油漆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也可以开回维修;...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9日
驾驶员出车祸身亡能否获得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 赵先生致电《说法热线》咨询:“我表弟和另外两人合伙购买一辆客车搞长途客运,挂靠在一郊县运输公司营运。因发生车祸表弟不幸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他负全责。事发前,表弟已购买两万元的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但这两万元保险被运输公司做了处理交通事故的费用。请问表弟 能否获得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运输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其他两合伙人是否对其死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立鼎律师事务所李金满律师解答:该驾驶员是否能获得保险赔偿,在于保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对于保险公司的赔付,运输公司能否将其作为事故处理费用,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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