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撞死行人 车主隐瞒事实
)“好心”教朋友开车却撞死行人,肇事后想揽下责任为自己的车辆索赔,谁知却被交警识破。6月30日下午,“好心”的“倒霉”车主刘某,终于带着真正的肇事者到樟木头交警大队自首。
车辆撞死行人 车主隐瞒事实
6月28日晚21时30分许,一辆挂粤S号牌的小汽车行驶至樟木头官仓贤达路时,突然车辆向右转向并撞上前面的行人,行人倒地后车辆并没有刹车,而是推着倒地的行人向前行了一段距离才停住。车内男子在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跟着急救车去了医院。
接到报警后,樟木头交警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处理,并去医院将男子即车主刘某带回大队调查。
在回答交警的询问时,刘某很配合,称其就是肇事车的车主,并称当时手机来电,自己低头看号码,猛然发现前面有一行人,避让不及撞上了行人的屁股,将行人碰倒并推行一段距离才停住车辆。刘某称自己当晚没有喝酒,意识很清醒,只是处置不及。
在进一步的分析案情过程中,办案民警从车主刘某的供述中发现几处逻辑上的破绽。
一是刘某说当时是想去路左边的商店买矿泉水,可根据现场勘查,该路的左边并没有卖矿泉水的商店;
二是刘某称出事时,其用右手去拿放在左裤袋的手机,这个动作很不符合常理;
三是通过现场勘查和痕迹检验,肇事车当时根本没刹车,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推断,这起事故的肇事司机,应该是个新手或者出事前有饮酒等影响应急反应能力的行为,但调查发现刘某是个有多年驾龄、经验较为丰富的老司机,而且当晚他的确没有饮酒,意识非常清醒。
民警再次深入到案发现场附近作进一步走访,通过寻访目击群众寻找案件的突破口,经过深入调查,有目击群众称,事发时开车的司机象是个女子,该女子事发后没有留在现场,而是独自离开了。根据得到的线索,办案民警再次传唤车主刘某。
为索赔车主代朋友揽责
29日上午,刘某依约来到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他故意瞒报、误导民警办案的错误做法,在大量的证据和巨大的思想压力下,刘某终于承认肇事司机是自己的朋友王某。
原来,28日晚,刘某约王某一同去玩。途中,刘某主动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证、开车还不是很熟练的王某驾驶,称可以教她练练手,为以后考驾照打点基础。到达出事路段时,刘发现车走错道,于是急忙叫王打右方向,并用左手帮忙打方向盘,恰巧此时手机响了,就在刘某拿起电话看号码的时候,猛然发现车前不到2米处有一同向行驶的行人,他来不及处置,而王某也慌了神不知道刹车,车辆径直冲向行人,将行人撞倒并推行一段距离才停下。
停车后,刘某立即下车扶起行人并致电120。随即回到车里将车熄火,并叫王某先行离开,而他自己则随赶到的急救车去了医院。
后经民警对刘某的进一步调查,刘供认,他在出事时叫王先走,是考虑到王没驾驶证,担心车辆所买的保险得不到赔偿,于是想到顶包,将所有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由于王某是肇事司机,涉及无证驾驶致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交警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机动车是一种高速运转的交通工具,其危险性显而易见。没有驾驶证的人操纵机动车后果难以预料。擅自学开车实际就是无证驾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