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制造“互碰”假象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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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 1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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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车险领域形形色色的假案层出不穷,记者日前从沪上几家财险公司获悉,各公司正在纷纷加大“打假”力度,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肃清假案也是为了有更多人力财力去保障客户利益。
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车险理赔部丁雷告诉记者,近来上海地区车险骗赔案件数量有上升趋势,且作案手段不断更新换代,公安交警部门、保险 (资讯,产品,论坛) 公司对此类案件的重视度也随之大幅提升。据悉,针对其中利用虚假鉴定报告骗赔的情况,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制定关于车祸伤残鉴定的新管理办法,该办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面世。>>热帖:白领晒星座及理财习惯
制造“互碰”假象骗赔
2月1日,由中国保险协会下发的《交强险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办法》实施初衷是为了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简化理赔过程中一系列繁琐的手续,却在不知不觉中滋生骗保隐患。
据了解,交通事故各方均有责任、无争议,符合无人员伤亡、各方车辆损失均未超过2000元等条件的小型车祸,均可采取“互碰自赔”方式解决。所谓“互碰自赔”,简单来说就是车辆投保人在事故发生后,自行认定损失,无需准备对方车主的全套资料,仅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供自己的材料就能轻松理赔。但是由于“互碰自赔”在理赔时不会牵涉事故另一方,这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骗赔”的捷径。
都邦保险车险理赔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一些车主明明是自己酒后驾车撞了墙,还要打着‘互碰自赔’的旗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类虚报情况很多。”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投保人,在修理过程中,车主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利用制造假案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投保人需提高警惕。
近日该公司处理的一起骗保案件正是如此:驾驶员廖某驾驶的车辆与另一辆车发生两车碰撞事故,致使车辆多处严重受损,造成一笔高额赔款。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即车主金女士取得联系后,金女士表示,认识驾驶员廖某,但对于车辆出险事故毫不知情。
最后经专业鉴定,此案系汽修厂私自利用客户车辆制造假案。
据悉,作假手段不只如此,部分事故中还存在修理厂夸大损失程度、伙同车主作假,以及假冒执法机关公章和人员签名等违规情况。
人保财险丁雷告诉记者,此前该公司一例典型案件中,车主蔡某因为不想支付修理费,于是串通修理厂人员伪造了一起互碰事故——在另一名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座驾开出,并与蔡某的车辆互撞,随后拨打110谎称事故,从交警处骗取了“对方车辆负全责”的事故证明,去保险公司索赔。后来该起案件被公安部门查出,修理厂人员和蔡某都被当地法院处以刑事判决。
丁雷指出,类似的假案发生频率较高,对于骗保的车主、被利用的车主而言都有很大危害。对于前者而言,骗保原因往往是车辆事故责任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车主为了逃避一笔不菲的修理费用,选择自己作假或者伙同修理厂作假。
“但车险理赔有着严格的查验手续。这种诈骗行为一旦被查出,对车主的信用程度有大影响,不但所在的保险公司会对其重新评估、加收保费和信用记录留档,也会在全行业进行通报,这意味着即使车主改换别家保险公司投保,仍然面临这些问题。”他还指出,还有一些伙同修理厂夸大损失、取得高赔付额的做法也屡见不鲜,“骗赔成功的案件,一旦被公安机关查出,车主很有可能为此负上刑事责任,因小失大。”
而对于那些车辆被当作诈骗“道具”的车主而言,危害更是显而易见的:车辆被恶意损坏,更有甚者,车辆被反复利用,屡次蓄意损坏。
“有这样的情况,原本车主把车送进修理厂做一些简单的机械维修,并将车辆修理全程委托给他们。部分违规的修理厂骗取车主信任后,拿车辆去做‘道具’,撞墙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反复这样操作,对车辆损害很大,座驾使用寿命无形中可能减短。并且,车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车祸记录太多,次年保费无故上升,信用程度下降。”丁雷说。
记者所采访到的其他几家经营车险业务的财险公司新闻处负责人也表示,虚假赔案中还有一些情况也比较“主流”。
大地财险肖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曾经历过一起典型的骗赔案,车主夏某为了掩盖在一起追尾事故中自己的全责,选择了报案时谎称是“与废弃铁制油罐发生碰撞事故”,并伪造车祸现场,最后被勘察人员识破。他还表示,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后前来索赔的案例同样较为典型。
除了单纯的车辆碰撞事故之外,涉及车祸人员伤亡的案件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据记者了解, 在一些交通事故处理点上,长期有所谓的“事故中介”从中获利。这些非法“中介”提供的服务中包括帮肇事者“包揽”事故处理:比如向撞伤人的车主承诺,花一定数额的钱财,帮助“客户”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作假的伤残鉴定报告以及相关事故证明,从而向保险公司索取高额的赔付,并从中赚取差价。
丁雷表示,“承包”人伤事故是车险市场上存在的又一不健康现象,目前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机关执法部门为尽可能避免事故处理中存在的漏洞,正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有望于今年上半年投入运作。
尽量避免“全权委托”
针对这些情况,丁雷提示投保人,发生事故后应当找一些信用好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不贪便宜,对于所谓的“一条龙”服务更要留个心眼,一般不要将修理车辆和保险理赔全权委托给修理厂,尤其注意不要轻易写下委托书、不将身份证原件交给别人代办。“近期沪上就屡次出现投保人的身份证遭人伪造、被动骗赔的情况,可能是无意中将身份证原件流入犯罪团伙手中。”他表示。
都邦保险上述负责人则表示,针对这类情况,保险公司方面也正不遗余力地加大“打假”力度,而查验痕迹、重点重复勘查则是重要措施。具体来说,通过高科技手段对车辆的损坏痕迹检验事故原因,辨认事故真实性;根据车主提交的“互碰”资料,一旦发现痕迹不符或存在疑问的,都将向事故另一方的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发现作假案件会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而据业内人士分析,从更深层次的原因来看,保险公司理赔周期长、效率不高的弊病可能直接导致了一部分投保人“怕麻烦”,从而放松警惕,愿意把维修、理赔等一系列工作全权交付给他人,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
此外记者获悉,今年上海保监局将重点关注行业的理赔服务质量问题,相信各公司都会围绕该项重点工作进行改进。
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车险理赔部丁雷告诉记者,近来上海地区车险骗赔案件数量有上升趋势,且作案手段不断更新换代,公安交警部门、保险 (资讯,产品,论坛) 公司对此类案件的重视度也随之大幅提升。据悉,针对其中利用虚假鉴定报告骗赔的情况,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制定关于车祸伤残鉴定的新管理办法,该办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面世。>>热帖:白领晒星座及理财习惯
制造“互碰”假象骗赔
2月1日,由中国保险协会下发的《交强险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办法》实施初衷是为了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简化理赔过程中一系列繁琐的手续,却在不知不觉中滋生骗保隐患。
据了解,交通事故各方均有责任、无争议,符合无人员伤亡、各方车辆损失均未超过2000元等条件的小型车祸,均可采取“互碰自赔”方式解决。所谓“互碰自赔”,简单来说就是车辆投保人在事故发生后,自行认定损失,无需准备对方车主的全套资料,仅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供自己的材料就能轻松理赔。但是由于“互碰自赔”在理赔时不会牵涉事故另一方,这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骗赔”的捷径。
都邦保险车险理赔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一些车主明明是自己酒后驾车撞了墙,还要打着‘互碰自赔’的旗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类虚报情况很多。”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投保人,在修理过程中,车主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利用制造假案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投保人需提高警惕。
近日该公司处理的一起骗保案件正是如此:驾驶员廖某驾驶的车辆与另一辆车发生两车碰撞事故,致使车辆多处严重受损,造成一笔高额赔款。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即车主金女士取得联系后,金女士表示,认识驾驶员廖某,但对于车辆出险事故毫不知情。
最后经专业鉴定,此案系汽修厂私自利用客户车辆制造假案。
据悉,作假手段不只如此,部分事故中还存在修理厂夸大损失程度、伙同车主作假,以及假冒执法机关公章和人员签名等违规情况。
人保财险丁雷告诉记者,此前该公司一例典型案件中,车主蔡某因为不想支付修理费,于是串通修理厂人员伪造了一起互碰事故——在另一名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座驾开出,并与蔡某的车辆互撞,随后拨打110谎称事故,从交警处骗取了“对方车辆负全责”的事故证明,去保险公司索赔。后来该起案件被公安部门查出,修理厂人员和蔡某都被当地法院处以刑事判决。
丁雷指出,类似的假案发生频率较高,对于骗保的车主、被利用的车主而言都有很大危害。对于前者而言,骗保原因往往是车辆事故责任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车主为了逃避一笔不菲的修理费用,选择自己作假或者伙同修理厂作假。
“但车险理赔有着严格的查验手续。这种诈骗行为一旦被查出,对车主的信用程度有大影响,不但所在的保险公司会对其重新评估、加收保费和信用记录留档,也会在全行业进行通报,这意味着即使车主改换别家保险公司投保,仍然面临这些问题。”他还指出,还有一些伙同修理厂夸大损失、取得高赔付额的做法也屡见不鲜,“骗赔成功的案件,一旦被公安机关查出,车主很有可能为此负上刑事责任,因小失大。”
而对于那些车辆被当作诈骗“道具”的车主而言,危害更是显而易见的:车辆被恶意损坏,更有甚者,车辆被反复利用,屡次蓄意损坏。
“有这样的情况,原本车主把车送进修理厂做一些简单的机械维修,并将车辆修理全程委托给他们。部分违规的修理厂骗取车主信任后,拿车辆去做‘道具’,撞墙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反复这样操作,对车辆损害很大,座驾使用寿命无形中可能减短。并且,车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车祸记录太多,次年保费无故上升,信用程度下降。”丁雷说。
记者所采访到的其他几家经营车险业务的财险公司新闻处负责人也表示,虚假赔案中还有一些情况也比较“主流”。
大地财险肖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曾经历过一起典型的骗赔案,车主夏某为了掩盖在一起追尾事故中自己的全责,选择了报案时谎称是“与废弃铁制油罐发生碰撞事故”,并伪造车祸现场,最后被勘察人员识破。他还表示,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后前来索赔的案例同样较为典型。
除了单纯的车辆碰撞事故之外,涉及车祸人员伤亡的案件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据记者了解, 在一些交通事故处理点上,长期有所谓的“事故中介”从中获利。这些非法“中介”提供的服务中包括帮肇事者“包揽”事故处理:比如向撞伤人的车主承诺,花一定数额的钱财,帮助“客户”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作假的伤残鉴定报告以及相关事故证明,从而向保险公司索取高额的赔付,并从中赚取差价。
丁雷表示,“承包”人伤事故是车险市场上存在的又一不健康现象,目前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机关执法部门为尽可能避免事故处理中存在的漏洞,正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有望于今年上半年投入运作。
尽量避免“全权委托”
针对这些情况,丁雷提示投保人,发生事故后应当找一些信用好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不贪便宜,对于所谓的“一条龙”服务更要留个心眼,一般不要将修理车辆和保险理赔全权委托给修理厂,尤其注意不要轻易写下委托书、不将身份证原件交给别人代办。“近期沪上就屡次出现投保人的身份证遭人伪造、被动骗赔的情况,可能是无意中将身份证原件流入犯罪团伙手中。”他表示。
都邦保险上述负责人则表示,针对这类情况,保险公司方面也正不遗余力地加大“打假”力度,而查验痕迹、重点重复勘查则是重要措施。具体来说,通过高科技手段对车辆的损坏痕迹检验事故原因,辨认事故真实性;根据车主提交的“互碰”资料,一旦发现痕迹不符或存在疑问的,都将向事故另一方的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发现作假案件会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而据业内人士分析,从更深层次的原因来看,保险公司理赔周期长、效率不高的弊病可能直接导致了一部分投保人“怕麻烦”,从而放松警惕,愿意把维修、理赔等一系列工作全权交付给他人,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
此外记者获悉,今年上海保监局将重点关注行业的理赔服务质量问题,相信各公司都会围绕该项重点工作进行改进。
2013年2月3日
被保险车辆已经被偷,保险公司为何不退保? 王先生说,他们从车子被偷第二天,就要求退保,但保险公司却扣了他们四个多月的保费。而保险公司的解释是因为这期间,他们不确认车子是否被偷,所以车子还在保险期内,保费自然也要扣除。王先生说,车子都被偷走了,怎么能还要他买保险呢?保险公司这样做,其实就是逼着他帮小偷在买保险。
2006年7月5日,他们到保险公司续了保。保险期间自2006年7月15日至2007年7月14日。昨天,王先生说,2006年7月27日,他们公司的车子停在他家门口被偷。他知道后立即报警。警方随即下发了立案通知书。第二天,他们就将车...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