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驾意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障驾驶员安全的一种保险,其前身是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前些年,一些保险公司开发该产品主要是针对一些大、中型运输车队等团体客户,要求也是由车队集体投保,费率比较高。随着私家车的普及,车主对该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而许多人身意外保险将驾驶时发生意外作为除外责任,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司机座位责任险就充当了驾意险的角色。那么,司机座位责任险到底能不能代替驾意险,二者又有什么异同?应该怎么投保最合理?
二者不是一回事
驾意险是人身意外保险的一种,在被保险人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符合合同载明的意外伤害时,可获得相应的赔偿;而司机座位责任险是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一种,属于责任险范畴,保障的是投保了该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其差异见表1。
保险对象不同
驾意险的保险对象是保险合同载明的被保险人,而司机座位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被保险车辆上的不确定的驾驶人。也就是说,驾意险保障的是特定的人,无论他驾驶的是哪辆车;而司机座位责任险保障的是座位上不特定的驾驶人,无论是谁来驾驶。(车险合同约定指定驾驶员的除外)
赔偿原则有异
驾意险的赔偿处理与许多人身意外险一样,只要被保险人在驾驶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符合合同上载明的约定,并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确定伤亡的,都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司机座位责任险的责任性质决定它发生保险事故时,必须按责任的比例多少来给付赔偿金。
北京的张先生,五一期间驾车去天津游玩,在京津高速公路上被一辆小货车追尾,张先生颈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花去医疗费用共5800多元。后经交警勘察事故现场,确认小货车负主要责任,责任比例70%,张先生负次要责任,责任比例30%。张先生购买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中,司机座位责任险的限额是3万元,而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5%。那么,应该由司机座位责任险承担的张先生的医疗费用应该为:5800×(30%-5%)=1450元。
如果张先生购买了含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1万的驾意险,则无论责任的划分或多少,按合同规定“可报销必要合理的医疗医疗费用,再扣除100元免赔后,按80%给付赔偿”,也就是说可以获得的赔偿为:(5800-100)×80%=4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