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强险引发的波澜越来越大,几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股风潮。在上海这一被称为“条件成熟“的城市,交强险新规的出台依然引发了火花。
7月3日,上海市保监局宣布,在上海市范围内继续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驾驶人的安全行驶记录、违章记录“双挂钩”的费率浮动制度。
而按照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双挂钩”的交强险,因为“诸多不适”,从今年7月1日起已“收缩”为交强险费率仅与车辆驾驶人的安全行驶记录的“单挂钩”。
与牌照拍卖并存的上海版“双挂钩”交强险,在一片质疑声中独自前行,引发了多方面关联反应。
“上海套路”面临抵制压力
“现实条件限制,中国保监会与公安部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只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7月4日,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但是,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没有搞‘一刀切’。已经实践了3年,积累相当经验的上海地区,继续实行‘双挂钩’制度,以期在全国推广。”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按保监会公布的全国统一标准执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继续沿用上海现行办法。这就是上海交强险‘套路’。”这位人士说。
他提供的数据显示,从上海推行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的3年实践看,约有44%的投保人两年以上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有40%的投保人3年以上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假如我们在执行国家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时,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挂钩,就会有相当多的投保人不能继续享受费率下浮带来的实惠。”他补充。
而一保险业内人士则表示,“上海保监会公布的3年实践统计显示,56%和60%的投保人在第二年和第三年发生交通违章。大部分车主的费率都上浮是必然的;投保人能获得多少实惠,交通状况能有多大改善,需要时间检验和进一步调查。”
这位保险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还是淡薄,大部分车主都有违章记录,一旦将保费与交通违章挂钩,将会出现“奖少罚多”的局面,而交强险因为年轻,在过去的一年里,早就因为“暴利”、“无责赔偿”、“信息不透明”等争议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如果此时再不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一味按照原来草案实施,无疑会为交强险增加更大的压力。
险企“处罚权”成众矢之的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日前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引人关注。该报告指出,2004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政府有关部门运用保险机制,每年拿出近1亿元奖励交通记录良好且无理赔记录的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