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损失以下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 如何理赔
第一步,双方驾驶员应该立即撤离事故现场。撤离前应互相记住对方车号。将车辆开至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或场所。
第二步,双方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证,确认无误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在取得报案号后,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
第三步,双方共同驾车驶向就近的本市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定损点(详见附表)。但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指定了专门的定损点,事故双方就应该驾车驶至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点。
第四步,事故车辆抵达定损点后,由保险公司派人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如果在保险公司未能按约派人到定损点进行勘验、核损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驻点的物损评估机构进行定损。
第五步,当事人对保险公司或评估机构定损无异议的应当在物损评估意见书上签名认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2000元)或无责限额(400元)内按定损的实际损失互赔。以这起事故为例,如果前车损失1000元,后车损失1800元,那么后车赔前车1000元,而前车赔后车400元。
第六步,双方当事人持《记录书》及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单证,如,驾驶证、行驶证、报单正本、索赔申请书等,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特别提醒:与以往本市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办法一个最大的不同点是,新办法在解决2000元以下的物损交通事故时,不需要报警,即当事人在自撤现场的基础上,通过保险公司解决赔偿问题。如果不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后,即可了结事故。
案例二:一天,王先生驾驶着刚刚购买不久的豪华轿车行驶在道路上,感觉很爽,却不料想与一辆车发生了碰撞,豪华轿车多处受损,对方车辆也有不小损伤,修理费用远在2000元以上,幸运的是双方均无人员伤亡。
专家指点:凡是遇到类似“车能动,人能开”,单车损失超过2000元,合计损失在3万以下的交通事故,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步,双方驾驶员应该立即撤离事故现场,如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应共同标明位置后,将车辆开至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或场所。撤离前应互相记住对方车号。
第二步,报警等候处理。执勤交警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步,在收到值勤交警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应当共同将事故车辆移至事发地就近的车辆定损点,如果保险公司指定了专门的定损点,事故双方则应该驾车驶至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点。
第四步、第五步参考上述案例第五步、第六步。
特别提醒:在遇到这类物损比较大,估计超过2000元的交通事故时,在把车辆撤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后,及时报警。
案例三:道路上,两辆轿车发生了碰擦事故,双方都有过错,但为了谁的过错更大些,相互指责,争论不休。
专家指点:事故后,只要是“车能动,人能开”,即使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在给车辆定位后,立即撤离。
如果这起事故损失没有超过2000元的,按照案例一的步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