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点:凡是遇到类似“车能动,人能开”,双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损失以下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步,双方驾驶员应该立即撤离事故现场。撤离前应互相记住对方车号。将车辆开至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或场所。
第二步,双方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证,确认无误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在取得报案号后,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
第三步,双方共同驾车驶向就近的本市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定损点(详见附表)。但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指定了专门的定损点,事故双方就应该驾车驶至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点。 第四步,事故车辆抵达定损点后,由保险公司派人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如果在保险公司未能按约派人到定损点进行勘验、核损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驻点的物损评估机构进行定损。
第五步,当事人对保险公司或评估机构定损无异议的应当在物损评估意见书上签名认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2000元)或无责限额(400元)内按定损的实际损失互赔。以这起事故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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